根据服务条款和雇员不确定的评论,退出只能通过蜗牛邮件进行。 。让我们忽略一秒钟,即允许通过蜗牛邮件选择退出等效于让每个用户都可以使用。让我们也忽略仲裁条款的高度争议性和可疑的道德性质,因为公司没有给出真正的解释,我不得不仔细考虑一下。 (有些用户这样做了。)
那么我们如何通过蜗牛邮件退出呢?我如何识别自己?该公司几乎不了解有关我的任何个人详细信息。如果我不想这样做,我该如何选择退出或确保其他人不代表我退出?为了使Stack Exchange,Inc.的友善律师不会将其视为非法,必须发送给公司的信件的确切内容是什么?请注意,我们只有30天(给予或接受)退出,而且发送到美国的蜗牛邮件在世界各地的发送速度都很慢。
#1 楼
这些条款在欧盟内无法执行,因此欧盟公民无需手动退出。基本上有一个假设,即消费者合同中的争议前仲裁条款无效,这是企业的任务,以证明其有效性。成员们说法律更加严格;例如,在德国,强制性消费者仲裁条款仅在包含在单独的经过公证的文件中时才视为有效。
评论
[需要引用]
–安吉洛·福克斯(Angelo Fuchs)
18年5月3日在16:18
@AngeloFuchs:完成。
– AlexP
18年5月3日在16:39
如果欧盟公民打算去美国旅行,他们仍然会选择退出。如果美国法院维持对欧盟用户的仲裁裁决,而该用户拒绝付款,则一旦他们涉足美国,就可能因“ ci视公民”(权利比实际罪犯少!)而被判入狱。
– hmakholm留在Monica上
18年5月3日在16:49
@HenningMakholm我把它列在我不去那片疯狂土地的理由清单上,谢谢。
–安吉洛·福克斯(Angelo Fuchs)
18年5月3日在17:02
“不需要欧盟公民”?不是居民?公民身份为何如此重要?
– terdon
18年5月3日在20:12
住在美国的双重公民呢?反之亦然?
–恢复莫妮卡的森林
18年5月4日,0:10
您可能也想将此信息添加到此问题。它说的是关于GDPR的消息,但张贴者说他是在询问一般的欧盟法律。
– molnarm
18年5月4日在6:56
@forest任何居住在美国的人都将被美国当局视作美国法律。欧盟当局认为,身为欧盟公民的任何人,无论其身在何处,均受欧盟法律的约束。当有关当局开始对他们的臣民提出不相容的要求时,这种情况对于个人而言变得非常严峻。
– artem
18年5月7日在23:22
@artem,但如果美国公民居住在欧盟(甚至只是探访),则无论美国法律是否规定他们有权这样做,都不得携带枪支。从这个意义上说,居住国不是更重要吗?欧盟可以向美国当局提出有关其公民的要求,但是这些公民只要在美国境内就可以受到美国法律的约束,对吗?
– Adriaan
18年5月8日在6:45
@Adriaan更准确地说,双重国籍的公民必须遵守两国的法律(适用时),并接受两国唯一允许的权利。对人使用枪支是一种权利,而不是限制。另外,美国的一些大城市和某些州选择限制该权利,这是合法的。
– artem
18年5月8日在13:23
#2 楼
我是邮寄给他们仲裁退出信的人。不知道这是否完全可以接受,但是这就是我写的内容:名称:[我的全名]
电子邮件:[我的电子邮件地址]
邮寄地址:
[已编辑]
我不希望通过仲裁解决与Stack Exchange,Inc.的争议,也不希望放弃参加集体诉讼的能力。
已签名,
[我的签名]
[再次输入我的全名]
堆栈交换配置文件URL:https://stackexchange.com/users/2477436/gparyani
我邮寄给:
堆栈溢出
收件人:法务部
110 William Street,第28楼
纽约,纽约州10038
美国
评论
我仍然想知道SO如何验证它们的真实性。任何人都可以声称自己是特定SE配置文件的所有者。
– S.L.巴特-恢复莫妮卡
18年5月3日,11:33
@ S.L.Barth并不是真正的问题。他们更关心这个人,而不是一个帐户。
–好奇号刺猬索尼克
18年5月3日,11:34
因此从本质上讲,您只能通过向您提供比大多数人愿意提供的更多的个人信息来选择退出。
–蔡
18年5月3日,11:35
Sonic,这是一个好点;当您上法院时,您就是在代表自己。但是,问题又被推到其他地方:当您以真实姓名出庭时,如何证明Sonic the Inclusive Hedgehog上泄露的数据属于您?
–安德拉斯·迪克(Andras Deak)
18年5月3日,11:35
您向他们显示可以登录帐户的证据吗?
–好奇号刺猬索尼克
18年5月3日,11:36
也许我们应该将密码发送给他们,以确保安全。
–安德拉斯·迪克(Andras Deak)
18年5月3日,11:37
@AndrasDeak哈哈!但是,这接近解决方案,即使是非常规的解决方案:我们可以发送密码加盐的哈希。
– S.L.巴特-恢复莫妮卡
18年5月3日,11:40
为什么要对此表示不满?
–好奇号刺猬索尼克
18年5月3日,11:50
@ThorstenS。如果SHE知道我的密码,那么他们的IT确实真的坏了。
–Baum mit Augen
18年5月3日,11:58
@ S.L。Barth是的,我再三考虑,意识到我的评论不太适合这个玩笑。 XD为了更加严格,我们可以在配置文件描述框中放入一个PGP密钥,并打印出ASCII装甲的签名退出字母的二进制表示。然后,他们要做的就是正确输入所有位,他们可以检查签名。 = D
–Baum mit Augen
18年5月3日在12:01
@Sonic重新投票–我没有投票,但公平地说,您没有理由没有这是正确的方法(这样做自己没有得到SE的任何认可实际上并没有任何意义)
–蔡
18年5月3日在12:02
嗯,声音,你知道,我的回答很生动,有一个钻机和几辆运输车停在SE前面,有40人跳出来,一个人按铃:“你好,我们已经送达了。请寄880万封邮件在这里签名。”
– Thornsten S.
18年5月3日在12:09
当然,这似乎是一种非常合理的格式,没有SE的任何详细信息,但是我可能会以此为您的答案开头(例如,诸如“我不确定这是否可以接受,但这是我邮寄的格式:”)并希望等待工作人员的确认。
–蔡
18年5月3日,12:10
@AndrasDeak是的,对我而言(要明确的是,我并不是在批评答案,只是在试图合理化别人的反对票)
–蔡
18年5月3日,12:13
是的,你们是对的。擦;-)
– Thornsten S.
18年5月3日,12:15
#3 楼
问-我们如何选择退出新服务条款的仲裁条款?A-如果您从未达成任何协议,则不必首先要做......
只是为了安全起见(向专业人士展示-主动拒绝),我建议将已认证邮件的证据发送并保存到公司的公开地址(在本例中为SE)。如果退回了该信件,则您有法律上的抗辩理由,即试图以“诚信”与公司联系,并且公司未对其发布的地址做出回应,则将“诚信”置于自己的头上。
首先,让我量化一下我的法律专业知识。我是美国华盛顿州的一名律师助理,而不是律师,而且正如任何律师都会告诉您的那样,“我的书面或口头观点都是在经过法院检验之前的意见。”
对于合同要具有约束力,它必须至少包括:
日期(有效期)
性能(各方必须做的事情)
价值(各方必须提供一些东西)价值)
思想交流(对义务有清晰的理解)
签名(承诺)
现在免责声明已经结束,国际和美国法院的负责人除非有“见面之心”,否则没有合同义务。满足(称为“履行”)合同,以及如果发生违反合同应怎么办。最近,美国公司一直在使用(滥用)“选择退出”条款,以使不知情的人认为自己有义务履行他们从未同意的事情:(
我认为“选择退出”在美国和国际上都无法满足合同中规定的“思想见面”,因此无法执行,当然这要视您的作战能力而定,以对抗数百万美元的法律对手!
例如,ULA尝试在购买者在购买之前阅读(打开软件包)之前以合同方式约束购买者。 ULA是“无限许可协议”,并且对于卖方而言,是基于时间的无限使用合同。据我所知,没有ULA卖方(公司)曾经成功起诉购买者未披露的违反ULA的预购行为。我拿给法官的文件说,我拥有您的所有财产,因为您没有“退出”我发送给您的电子邮件。法官会在法庭上嘲笑我,然后在
南端将我踢到人行道上,因为我们从一开始就从未同意任何东西!
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选择退出”条款是一种法律虚张声势,只要有足够的金钱和时间就可以成功地抗辩。这似乎是SE在Facebook曝光后又一次不明智的尝试(连同许多其他美国公司一样),以捍卫自己免受合理诉讼的侵害。
另外,一般的法律借口是; “ ...使用哪种通讯方式与您联系也有效……”。如果他们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了法律通知,则可以合理地以相同的方式做出回应-用外行的话来说,“……对鹅有益,对甘德有益”。
注意:美国坚持其他国际法院设定的先例。换句话说,如果在美国境内没有关于案件合法性的优先权,则已经在另一个国家/地区设定的优先权将具有约束力。
ALSO:美国法律表示,除极少数情况外,以个人居住或发生违法行为的法律为准。因此,将以居住者居住的土地(例如美国的“州”)或发生侵权行为的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
评论
我同意,因为我什至从未点击过该新ToS的“我同意”,也从未看到有关此事的电子邮件,除了MSE帖子外没有其他内容。
–yagmoth555
18年5月6日14:00
您说自己是西澳州的一名法律助理,但个人资料显示您居住在博伊西。这是否仅表示您已获得WA或..的许可?
–ɥʇǝS
18年5月8日在16:51
我的母亲是阿拉斯加的律师-我从阿拉斯加律师助理开始,然后搬到Wa邦(Oak Harbor-Widbey Island)。我的母亲即将在博伊西地区逝世,我目前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度过。我在两个州都有住所。
– jwzumwalt
18年5月8日在22:10
嗯,谢谢您的澄清。
–ɥʇǝS
18年5月9日,0:30
@ yagmoth555我想我在这里读到另一个答案,即在某些情况下未读的tos仍然可以执行。
–横向端子
18年5月22日在14:12
除非他们向法院提供法官裁决,否则我不会相信。我不认为它存在。我怀疑公司所做的恰好相反-远离法庭,所以不能设置负面的优先次序。我只知道在澳大利亚的一个案例,其中MicroSoft丢失了收缩包装最终用户许可案例。
– jwzumwalt
18年5月23日在8:16
#4 楼
根据新ToS的更新,我们可以选择退出电子邮件,以及将来可能退出的渠道。引用Tim:发送电子邮件至
team@stackoverflow.com
,主题为“选择退出仲裁”,并带有指向您体内个人资料的链接。就是这样,我们将在那里处理所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可能更强大的功能,但是希望能够通过电子邮件执行此功能应该能够解决更大的问题之一。由于电子邮件是最基本,最直观的方法,因此即使引入了新内容,它也始终是退出的有效方法。
评论
此外,我们还会收到一些书面确认,我们可以存档以备将来使用吗?@BaummitAugen不,但是你会得到一些贴纸的...
如果这是合法的,我想我们都可以做到...
@rene您将如何在法庭上证明您的职位曾经存在?带屏幕截图显示模糊时间为“ 5分钟前”,并且系统时钟以红色圈出吗? = D
他们为什么需要将退出帐户与系统中的特定帐户相关联?如果他们想在仲裁法院提起诉讼,他们需要的是您的真实姓名和地址,他们可以将其与您的来信联系起来。
@HenningMakholm您弄错了方法。 SE Inc.极不可能起诉您,因为基本上您所能做的就是散布关于他们的坏话(不是非法的)或分享某些信息(哎呀,基本上您拥有的所有信息都是公开的)。您更有可能起诉SE Inc.,可能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或职业受损或类似原因。
@yo':如果SE不太可能起诉我,那么为什么他们要写自己的ToS,以便声称自己可以在自己的法庭上这样做?
@HenningMakholm好吧,您必须问他们,而不是我:-)但是问题是,他们希望所有诉讼(双向)都由仲裁决定,这是您一经提出就要做的标准事情。 >
@yo':为什么我要接受某人在他们选择并编写了规则的私人袋鼠法庭中起诉?
@yo':哪种情况?我没有反对他们的理由。他们免费提供互联网服务,不欠我任何东西。唯一可能的纠纷是,如果他们突然决定要从我这里赚钱。
@MSalters:只有在我反对他们的情况下,我才没有。问题是,他们是否能够在私人法庭上起诉我,要求我赔偿5万美元(以补偿我的一位封闭的奈特(Ni)骑士对一名雇员造成的精神困扰),并希望我会延期支付而不是付给美国律师10万美元为我辩护。
@HenningMakholm:他们当然可以要求。但是,尽管丹麦普遍接受美国法院的裁决,但套利问题完全不同。您只需调用EHCR 6(独立法官的权利),丹麦司法系统将使该裁决无效。
我赞扬SE保护自己免受法院的巨大诉讼费用。可悲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诉讼社会中,通常是出于雪花的贪婪或诉讼的动机,而雪花却因琐碎的琐碎事而太过生气。
蒂姆(Tim)针对有兴趣的人更新了仲裁条款。
不确定整个欧盟,但是从我在波兰听到的要求蜗牛邮件的情况来看,这就像是“施加了不合理和不适当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