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条款明确表明,您提供给SO Inc的所有内容均已获得CC-BY-SA的许可,其中包括您的用户个人资料中的“关于我”部分,SO Inc正在对此进行积极修改(无任何指示)以删除链接


您同意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字,图形,徽标,工具,照片,图像,插图,软件或源代码,您提供给公共网络的音频,视频,动画和产品反馈(以下统称为“内容”)(统称为“订户内容”)已永久且不可撤销地被许可在全球范围内免费使用Stack Overflow,根据知识共享许可条款(CC-BY-SA)排他。


与以前的版本不同,基于内容的类型或内容的种类,您的内容也没有例外

目前,SO Inc坚持认为所有内容现在为CC-BY-SA 4.0,这意味着必须指出所有修改。

常见问题版本:


在4.0许可证套件中,被许可人是要求指出他们是否对许可材料进行了修改。无论修改是否产生改编的材料,该义务均适用。与所有其他归因和标记要求一样,这可以通过对手段,媒介和上下文合理的方式来完成。例如,“此部分是原始内容的摘录”。对于琐碎的修改(例如纠正拼写错误),可以忽略该通知。


完整的法律文本:

Section 3 – License Conditions.
Your exercise of the Licensed Rights is expressly made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a.Attribution.  
  1. If You Share the Licensed Material (including in modified form), You must:  
   A. retain the following if it is supplied by the Licensor with the Licensed Material:  
    i. identification of the creator(s) of the Licensed Material and any others designated to receive attribution, in any reasonable manner requested by the Licensor (including by pseudonym if designated);  
    ii. a copyright notice;  
    iii. a notice that refers to this Public License;  
    iv. a notice that refers to the disclaimer of warranties;  
    v. a URI or hyperlink to the Licensed Material to the extent reasonably practicable;  
   B. indicate if You modified the Licensed Material and retain an indication of any previous modifications; and  
   C. indicate the Licensed Material is licensed under this Public License, and include the text of, or the URI or hyperlink to, this Public License.  
  2. You may satisfy the conditions in Section 3(a)(1) in any reasonable manner based on the medium, means, and context in which You Share the Licensed Material. For example, it may be reasonable to satisfy the conditions by providing a URI or hyperlink to a resource that includes the required information.  
  3. If requested by the Licensor, You must remove any of the information required by Section 3(a)(1)(A) to the extent reasonably practicable.


那么Stack Overflow在何处有权修改许可的内容而不指示更改?

评论

如果您对此表示不满,可以提供一些反馈吗?您是否不同意Web Head对许可的解释?您认为这不是问题吗?您是否认为这会分散其他问题的注意力?

仅允许主持人和工作人员完全擦除生物而不是有选择地消除违规行为,就可以轻松解决此问题。没有内容==没有可能的许可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我必须进行编辑,该怎么办。

@animuson同意。无需共享内容,只有您选择才需要。

他们只是可以暂停放置此类链接的用户。由于暂停会将用户的代表减少到1,并且任何要渲染的链接都需要10个代表,因此副作用是删除(格式化的)链接。

@animuson:严格来说,这不是“美国方式”,是吗?我有一个更好的主意:向用户配置文件添加编辑历史记录,或删除配置文件的CC许可。或者,也许您知道,SE可以仅提供许可证所需的指标。否则,我想我们可以沿着日益繁重的社区处理方式继续前进。

此外,这并非没有代价,但我认为,如果SE甚至不想费心托管内容,允许用户撤销SE对内容的许可也是很公平的。

@Robert我将bios的编辑历史视为完全没有意义的浪费开发人员资源的使用,它绝对无法解决任何有用的问题。我宁愿没有BIOS,也不愿花时间将其扩展到这么远。我不能说为什么我们的律师决定在那里更改命令,我只能相信他们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

@ animuson♦:为什么不按照许可证的说明在文本中手动添加标签?

@animuson:这就是为什么我说的很明显:只需添加许可证要求的指示符即可。

@animuson好吧,一旦更改措词,“您的律师”是否决定也没关系,他们不是独立运作的,就有效地代表了公司

@Lamak我不确定您的意思是。这并不能使我对这些原因具有不可知的了解。

@animuson,跟进并询问此处的风险是合理的。如果有人考虑过这个特殊情况,我会感到惊讶。我不知道SE的法律团队的工作方式,但是每当我将这种性质的东西带到我的法律部门时,他们都会非常感激有人不只是坐在那里,假设他们必须具备出色的法律头脑考虑到每种可能的情况。仅仅因为合法看了东西并不意味着它是防弹的

@ Cerberus_Reinstate-Monica 4.0许可证规定您必须指出进行了哪些更改,不能简单地添加“已编辑”,这就是为什么这会成为问题。诸如此类的接口目前尚不存在,坦率地说,我同意以下观点:添加该接口会浪费资源。该策略应该是全体员工和主持人不能修改用户的“关于我”页面,而只能将其擦除。这也不是第一次破坏配置文件而不是擦除配置文件。

@ Cerberus_Reinstate-Monica不知道。正如我的问题所述,要么他们违反4.0,要么实际上我们仍处于3.0。他们不能两全其美。

SE不能更改其他版权所有者拥有的内容的许可证。他们只能(错误地)声称自己做到了。

#1 楼

问题本质上是关于某件事情是否合法,并且在13个月内没有得到答复,我认为如果OP尝试过这种情况就不会如此。
问题摘要
这个问题的标题,以及对整个问题页面的第一眼鸟瞰,仍然让我感到疑惑。我必须打开问题的链接才能发现:这全都涉及到一个筹款活动的链接,该链接已从SE的个人资料中删除(被SE删除)而没有告诉他们。要点,没有提到这是什么筹款活动,但我敢肯定是因为“ GoFundMonica”筹款活动是因为:Monica的情况仍未得到解决。 SE希望这个问题就消失了吗?
我对此事的看法
反对这个问题的OP和〜150名人士将不喜欢我在下面关于法律观点的看法,所以我只想说我个人一直在支持莫妮卡,并且一直并且仍然支持在个人资料中张贴链接以支持她的任何人。但是问题不是“我们喜欢SE做什么吗?”是“他们在法律的右边吗?”,并且OP似乎希望答案是“否”,但答案是(不幸的是OP是)“是”。
含义CC-BY-SA
CC-BY-SA是知识共享许可的名称,“ BY”的意思是“通过署名”,实质上意味着被许可人(Stack Exchange Inc.)可以修改或分发原始内容仅当他们将出处归于原始作者,并且“ SA”的意思是“类似共享”时,这仅意味着在共享作品的副本时,必须使用与(但不限于)相同的许可进行共享原始许可证。
我们有合法权利知道何时删除与筹款人的链接?
CC-BY-SA许可证是版权许可。这是Wikipedia中版权的定义:

“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赋予其所有者
专有的权利,通常在限定的时间内复制创意作品。”

注意单词“创意”。当然,您可以辩称与筹款活动的链接是“创意”,但让我们看一下法律上将其视为“创意”的条件:

”版权可能适用于广泛的创意,知识分子或
艺术形式或“作品”。具体内容因辖区而异,但这些
可以包括诗歌,论文,虚构人物,戏剧和其他
文学作品,电影,编舞,音乐作品, br录音,绘画,素描,雕塑,照片,计算机软件,广播和电视广播以及工业设计。”

当然,这不是“完整”列表,但我怀疑世界上是否会有法官会把“创意”一词扩展到包含与筹款活动的链接。因此,与筹款人的链接不受CC-BY-SA或任何版权许可的保护。
我怎么知道的?
我曾经(有时)讨厌别人未经我许可而转发我的电子邮件的情况。我开始在电子邮件下面放一个版权声明,说我拥有我所写内容的版权(事实确实如此),并且收件人默认情况下没有在不询问我的情况下重新分配(转发)电子邮件的权限。 。从法律上讲,这足以使版权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所有适用《伯尔尼公约》标准的国家/地区,
版权是自动的,不需要通过官方
在任何政府机关注册。将想法简化为有形形式后,例如将其固定在固定的介质中(例如图纸,乐谱,照片,录像带或计算机
文件),版权所有者有权执行其
专有权。”

但只有在该作品“有资格”受到版权保护的情况下(请参见紧接在此之前的部分)。
结论
CC-BY-SA可以保护志愿者在写作时所做的创造性作品诸如问题,答案和每个标签Wiki之类的东西。但是,指向募捐人的链接不具有版权资格,因此不受CC-BY-SA的保护,因此,OP的论点是CC-BY-SA要求在更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时告知作者
这并不意味着SE无需告知别人就可以删除人们与筹款人的联系,这对SE来说是一件好事。同时,如果您正在阅读本文,您可能会喜欢参加SE,并且可能会感激的是,如果起诉SE的筹款活动(不一定是此处所讨论的具体活动!)足够成功,SE可能会发现自己欠数百万付给某人(他们负担不起),这可能意味着SE的终结。仍然我认为告诉用户他们编辑了个人资料并不会损害SE,但是他们没有合法地这样做,而且我不认为这对试图筹集资金的用户会有什么影响:无论是否告知用户,链接都将断开。

评论


我绝对不是律师,因此请耐心等待我的批评,但我认为您在这里没有正确的方法。我认为链接本身是否受到保护不是正确的问题。如果确实涵盖了整个概要的“关于我”部分(从OP的开头行来看似乎是正确的),则该链接位于所述受保护作品的内容之内,因此受到保护。

–zcoop98
20 Dec 17 '22:36

由于版权不包含名称,标题,口号甚至域名,因此,我同意它不包含链接。但是如果“关于我”部分作为一个整体涵盖,那么它将适用于其所有内容,包括链接。我认为这与SE进入某人的生物并更改句子或图像一样。

–zcoop98
20 Dec 17'在22:42

@ zcoop98我们可以就某些法律法规的含义和法律法规的含义进行学术辩论。以及将涵盖和不涵盖的内容。但是,如果我们想以任何方式使用“法律”,通常您的意见或看法并不重要:由任命的法官来决定如何解释法律(或为公民陪审团提供指导)。如果过去有人花钱在一家足够高的法院与一家公司进行法律诉讼,那么法官在该案中的裁定将成为“判例法”。否则,我们只能假设法官会如何解释,而我

–user1271772
20 Dec 17 '23:52



我非常确定与筹款活动的链接将不具有版权的“资格”。举例来说,您无法将域名注册到筹款活动网页中。您所提供的不能属于“版权”的内容的列表不是完整列表。我确定“链接到募捐人”将不包括在内。无论如何,我想得越多,这个问题就越不有趣了,因为OP同意可以更改用户个人资料,只是应该在进行更改时告知他们。如果链接可以断开,那么无论您是否被告知,对您的筹款活动有什么影响?

–user1271772
20 Dec 17 '23:54



您有一个公平的观点-如果或何时通过正式的法律诉讼对它进行实际测试,这里将永远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就是说,我仍然不同意您的观点,例如,如果我对我的著作的一本书进行版权保护,而该著作的文本中恰好包含一个URL,然后在您将其分发为我的作品之前将其删除,则您最终侵犯了我的版权。这似乎是这里发生的事情,除非有其他幕后细节在起作用,或者如果我错过了一些事情。

–zcoop98
20 Dec 17 '23:59



@ zcoop98我理解了这个例子,是的,可以说“用户资料”总体上是“创造性的工作”,但是法官的看法与数学家和计算机程序截然不同。这是否真的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损害作品的创造价值的问题,以便他们可以进行调整(例如,是否已将其从红色更改为蓝色,从而使艺术家认为该作品现在变得更糟了,或者他们是否将您的SO答案更改为不好的答案,并且没有告诉您以便您进行调整)?

–user1271772
20 Dec 18'3:11

接下来,原告在此真正寻求什么?要获得由于广告被撤下而未捐赠给募捐人的资金的经济补偿?我不这么认为!是否因不被告知将URL从其个人资料中删除而造成的心理创伤而花了钱?实际上,您将无法从中获得足够的钱来支付您的法律费用以及进行法律斗争的心理创伤。看:很多人对2019年发生的事情感到不安,但我认为SE并未通过不告诉人们删除URL来触犯法律。

–user1271772
20 Dec 18'在3:18

有趣的是没奖励赏金

–user1271772
20 Dec 23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