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v4和IPv6中的多宿主之间有什么区别?

企业是否可以从其RIR / LIR请求与提供者无关的IPv6地址空间,该地址空间可以像IPv4一样通过BGP通告给多个上游提供者?

所有RIR的请求独立于提供程序的IPv6分配的规则是否都相同?

#1 楼

您确实可以从本地RIR通过LIR请求提供独立于提供商(PI)的任务。路由IPv6地址空间块是使用BGP来完成的,与路由IPv4地址空间块的方法相同。该块仅稍大一点:-)

对于IPv4,通常小于ISP不会路由小于/ 24(因此前缀为/ 25或更长)的块。在IPv6中,这些天的通用限制似乎是/ 48。如果您恰好在RIPE NCC服务区域中,我可以回答您可能遇到的任何问题。

评论


对于在多个地区设有站点的企业,通常建议从每个本地RIR请求单独的分配,还是使用其中一个RIR的较大分配来覆盖企业?

–User123456
13年8月31日在16:04

我认为,分配的一般理由似乎是“保持整洁”,因此,与分配给同一组织的所有分配相比,较大的分配(例如/ 40或/ 32)要受欢迎。

–ItsGC
13年8月31日在16:15

如果您要在路由表中为每个位置声明一个单独的/ 48,那么它们在全球范围内是否连续并不重要。不过,这可能会使他们更容易记住。

–桑德·斯特凡(Sander Steffann)
2013年9月1日于16:03

#2 楼

这似乎是许多企业正在尝试的方法,但是IPv6设计的目标是防止除对等规模的公司(例如Google)之外的所有公司获取独立于提供程序的块以减小全局路由表的大小。

IPv6主机必须能够在每个接口上处理多个地址,并且其目的是通过使企业的出口路由器各自通告该块(通常为/ 48或/ 56)来使多宿主工作可通过其上行链路使用,并且可用于企业内部的路由器将全局前缀(通常通过DHCPv6读取)附加到与前缀无关的子网号上。从路由器公告中获取其信息的主机的迁移可以逐步完成,而无需管理员干预。 AAAA记录上的IP地址),该记录允许指定可独立管理和更新的地址组件(例如企业范围的48位前缀部分和80位主机部分);以及早期路由器软件版本中基于不稳定的基于前缀的地址支持,并且多地址模型似乎不太可能获得超过PI + BGP模型的吸引力。早期的RFC建议不要将PI块分配给非中转组织,但至少从RFC6177起,此建议似乎已撤消。

#3 楼

IPv6支持者的最初想法是组织将并行运行多个地址块以允许多重归巢。 br />在这种设置中,当最终主机选择源IP时,它实际上是在做出路由决策,但是最终主机在制定路由决策时处于劣势。
添加或删除IP前缀通常很困难,因为IP存储在很多地方。有人提议对DNS进行扩展以解决此问题,但是它们给DNS系统增加了复杂性和脆弱性,最终被放弃为“历史性”。发生故障。
路由器将需要根据源IP做出路由决策。某些路由器可以做到这一点,但这是一项高级功能,而不是常规路由。他们必须提供与IPv4 PI空间类似的条款来提供IPv6 PI空间。

确切的政策在RIR之间有所不同,但是通常,如果您可以证明打算进行多住所,则应该能够获得PI空间,而不会遇到太大的困难。从长远来看,这将是有趣的。由于强烈建议不要使用IPv6 NAT,所以我可以看到路由表规模激增,因为中型企业已从Natted v4过渡到独立于提供商的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