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意识到,不和谐似乎来自我们,而不是首先深入探讨执行仲裁条款的理由。我们将尝试以尽可能平常的方式为它加上更多的颜色。
很遗憾,这意味着这篇文章将有些冗长,但我们衷心希望您能完整阅读它,即使您发现自己不同意其中的一部分甚至全部。我们仍然愿意谈。我们希望这最终能很好地解释我们的立场,以便使对话更加富有成效。
首先,我们想解决我们端显然很误解的问题:
人们反对您必须使用仲裁来解决争端的想法,但认为我们可以将您拖入法庭。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双方都同意,如果我们之间有争议并且无法解决,我们将通过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争议。唯一的解决方案是针对小额钱债法庭,以及某些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其他人指出,这需要解决)。解决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的语言太长而无法放入单个文档中,如果您有特定的顾虑,可以选择退出。如果您需要,我们会尽力增加清晰度,但我们不建议您。如果您仍然有顾虑,最好选择退出。
人们认为双方都应能够影响仲裁员的选择。这也已经到位。 JAMS的《消费者规则》要求:“仲裁员必须保持中立,并且消费者必须有合理的机会参与选择仲裁员的过程。”
有人担心用户必须来纽约进行仲裁。不是这种情况。尽管仲裁将在纽约以外进行,但您有权从您的家乡参加。 JAMS规则说:“消费者必须有权在其家乡地区进行面对面的听证。”如果需要的话,也有远程参加的规定。
有些人似乎认为,如果我们做不好的事情,这消除了用户强制执行任何付款或补救措施的权利。这是对仲裁的误解。仲裁要求用户向仲裁员而不是法院提出索赔。如果这些主张被认为是有效的,则仲裁员可以判给损害赔偿,而这些损害赔偿具有约束力,我们必须支付这些损害赔偿。
最重要的是,您想知道为什么我们要包括在内首先要进行仲裁。
您想知道为什么我们甚至首先需要这样做吗?您为何如此致力于这样做?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公平且可能是最相关的问题;我们将尝试回答。与所有合法的事情一样,它的开头很好,这有点复杂,您有一两个小时吗?让我们花更少的钱做些什么。
虽然过去我们可能会花很多精力来做事,但往往没有事先明确或足够远地沟通,我们还是要求所有人都保持请记住,我们已尽力通过过去的行动来表现出非常好的本性,并要求您将其与仲裁的感觉分开考虑。
我们希望您能记住,这不是我们想要做的(没人喜欢),这是我们对当前的法律环境以及我们当前法律环境的积极反感。我们很难说自己觉得自己必须这样做。
随着我们的前进,我们在此先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发生诉讼的情况下,仲裁很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我们本质上是非诉讼的,因为我们依靠陌生人的善意,并允许任何人通过他们的贡献赢得我们的信任。那是唯一适用于我们的模型。同时,我们必须采取一些合理的步骤采取防御姿态,以期实现我们所要做的一切。请记住,实际上按计划实际使用该网站的大多数人基本上都是匿名接触。
在发生实际案件时,仲裁有帮助,因为:
仲裁员通常拥有更多行业知识。 JAMS仲裁员是根据其专业领域选出的前任法官。相反,联邦法官是随机挑选的,可能没有也可能没有专门知识。 JAMS流程可确保仲裁人是最有资格的人。
解决速度快。我们的司法系统(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真实的,不能说真的是卖点。这样可以预先最大程度地降低我们的成本,并让我们投入“战利品”资金更好地工作以实际使用的东西。
JAMS受到人们的尊敬,公平和合理。您可以而且一定会做自己的研究工作,但是即使允许远程参与(防止大型企业选择对其他参与者而言过于繁重的位置)等事情也表明了该过程的明确目标,即快速公平地解决问题。您不能保证法院能为您提供快速的服务,公平可能取决于法官拥有多少专业知识。
仲裁对我们的服务条款来说不是新事物;这已经是几年的概念了。
作为一家获得Privacy Shield认证的公司,我们已经建立了类似仲裁的流程;这是已经实施了两年多的政策的扩展(自从安全港被Privacy Shield取代以来)。像JAMS一样,Privacy Shield是一种ADR。
简而言之,应该尽一切努力在实际的法院程序之外达成解决方案。只有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提交文件并由法官主持的实际诉讼才成为问题。在要求法官达成和解之前,试图达成协议符合每个有关方面的利益。
对于JAMS,没有第二步;仲裁绝对必须奏效,我们认为没有理由担心。再次(通常),仲裁员比该领域的现任法官更为精通,因为选择仲裁员是因为他们在特定事务上的专长,而不是将案件随机分配给他们,并且至少可以公平地处理案件,如果不是由于专长而更多的话,以及肯定会更加迅速。
我们永远不想让事情进入诉讼。
我们不想让事情真正发生在诉讼中,没人喜欢。这意味着,随着我们的成长和利润的增长,我们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免受琐碎的诉讼。尽管有些公司在我们行业范围内列出了没有以下条款的公司:
这是他们自己的风险评估,基于他们的顾问的建议以及其下一策略十年。那些被人们称为我们行业中没有类似条款的实体的公司的大多数公司,也没有关于工作和就业的产品,这是一个微妙但非常重要的区别。
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考虑或没有考虑。我们都有不同的目标,我们都预料到可能会以不同方式阻碍这些目标的事情。有些钱包和钱包比我们大得多。
我们并非完全独特,不愿意在可能的情况下完全避免诉讼,但我们对此比其他人更不利,因此感觉上更偏执。在某些情况下,诉讼并不一定要在技术上成功就可以毁掉一家企业,它只需要消耗资源即可。随着越来越多的坏人成功不是基于赢得判决,而是使另一方资金耗尽,我们必须保护自己,因为不断增长的盈利能力使我们成为更具威胁性的目标。
我们应归功于您,他们将数百(甚至更多)小时的工作投入到我们的站点中,以保持保守的法律形象,这足以避免在当今的法律环境中进行诉讼。我们不会通过对行业嗡嗡声的恐慌反应来更新这样的文档,但是我们也不能让自己缺乏明智或合理的保护水平。
我们专门针对那些我们信任和信任我们的人选择了退出。
一旦您阅读了条款并经历了退出过程,我们将全力以赴,并决定您不是我们需要担心的那种实体。我们将使在该网站上有个人资料的任何人都容易选择退出。
发送一封电子邮件至
team@stackoverflow.com
,主题为“选择退出仲裁”,并提供您的真实姓名,邮寄地址和链接到正文中的个人资料。就是这样,我们将在那里处理一切。您将通过电子邮件获得确认。我们正在寻找一种可能更强大的功能,但是希望能够通过电子邮件完成该功能,从而解决更大的问题之一。由于电子邮件是最基本,最直观的方法,因此即使引入了新的内容,它也始终是退出的有效方法。
如果您积极,绝对,绝对,毫无争议地并且毫无疑问地鄙视仲裁, ,您可以立即选择退出,如果您要完全忽略它。
越来越多的透明性使我们继续赢得您的信任。
我们确实很感谢坦率而准确的发言您一直以来都在同意和不同意我们对此的决定。尽管我们花了很多时间,但我们仍然坚信拥有此功能很可能在将来为我们节省大量时间和资源。我们听到您的论点,即简单地将其删除会很好地符合我们的短期利益,但是如果这样做,我们的长期利益就会变得更加可怕。
我们大多数人往往讨厌这种东西的需求,这往往会让我们讨厌避免这种情况的手段。如果有效,所有这些努力的回报绝对为零。我们不会陷入无聊的集体诉讼中,因为我们被迫花费时间和金钱逃避,这是不利的,我们无法记录在案。我们希望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因此,在所有这些工作中,我们可以握有的一切所带来的回报实际上是零担。
随着GDPR的临近以及我们其他政策的更新,我们非常有信心,在我们这里采取立场时,我们将会看到更加美好的景象。本质上没有任何事情要做的很多工作,不是浪费的工作。避免诉讼是一项很难衡量的净收益。
即使看起来不是这样,我们的解决方法也是详尽无遗的。
我们已经在各种可以想象的背景下与我们的律师讨论了这一点,我们绝对认为这是我们确实不能没有的保护,但是我们希望您知道,我们将其视为盾牌,而不是剑,我们希望世界的法律环境只会好转,而不是恶化。
虽然您可能会说“这就是持剑者会说的话”,但具有邪恶目标的人并不会过于透明这些目标或动机。这项政策绝不会改变我们对所有人的看法或互动方式;旨在确保所有的这些蚊子都不会受到干扰。
向前迈进。
我们仍然一如既往地对此持开放态度。我们最终将重新启动一些操作,一旦新版本发布(并且计划将电子邮件发送出去),我们将更新此信息。谢谢大家,感谢您在这方面的慷慨和民间的投入,并(在您中的大多数人中)借此承担了我们最好的意图。
如果您仍然有疑问,请记住,选择退出简单。这篇文章并不意味着我们已经停止倾听您的声音,或者我们已经停止关心他人,我们已经尽力使我们的目标和策略与您提出的非常明确的异议相协调。根据我们的解释,我们还能做得更好吗?让我们知道一旦我们选择退出并发送通知,新条款就会生效。
请记住,如果您仍然感到担忧,可以选择退出。一旦修订和通知发布,我们将使用窗口(和分界点)进行更新。
#1 楼
我喜欢您退出的难易程度。它很好地说明了您对社区的信任程度,并且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它很少被使用。正是那些使您难以选择真正需要您努力去确保自己真正做到的公司。从更务实的角度来看,我仍然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每个人选择退出的想法。限制选择追索权是一种错误的策略,而且我认为没有什么可以说您仍然无法同意就您可能遇到的任何具体问题进行仲裁。
从历史上看,仲裁通常会进入公司的青睐。虽然我目前认为SE在整个过程中都将是公平的,但以别人的面子看待它并不是任何人的最大利益。当95%的强制性仲裁对公司有利时,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
评论
如果每个可以阅读并对此进行投票的人都选择退出,我们绝对不会有不好的感觉。您根本不是我们担心的人。
– Tim Post
18年5月10日在13:33
我认为,将退出作为配置文件设置会更容易管理双方,并且更加符合GDPR。
–詹姆斯
18年5月10日在14:02
根据蒂姆对我的回答的评论,这就是计划的味道。
–游侠怪胎♦
18年5月10日在14:13
您应该在这里开设每个帐户的祖父,例如,拥有1000多个销售代表和2年以上的收入。
–西奥多·史密斯(Theodore R. Smith)
18年5月17日在13:22
我注册了一个在线报纸订阅(并且非常高兴),直到我注意到唯一的取消方法是通过电话致电...。我当场取消了。如果他们能够开设帐户并自动付款,则他们应该能够自动关闭帐户。
–基本
18年5月23日在16:05
#2 楼
IMO对此有很多担忧,您对此反应很好。目前,大多数评论都集中在问题的这一部分。但是,到目前为止,对您最初的ToS帖子最不赞成的回答不是关于退出机制,而是关于仲裁的必要性。其他人提出的担忧很简单:仲裁是法律制度的最终目的,整个流程在很大程度上都偏向您。实际上,这实际上是您和其他公司创建自己的私人法律体系的一种方式。这不仅是我的观点,也是著名的《商业经济学》杂志《经济学人》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是,目前进行的仲裁是单方面的,不可避免地会损害雇员/客户的利益而损害公司的利益。仲裁是一种公平合理的选择”。我看不出您有任何论点令人信服。首先,如果避免诉讼很重要,那么为什么您总是说“选择退出,我们不担心这样做的人”?当然,那些选择退出的人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问题,因为他们仍然有权提起诉讼?为什么“麻烦制造者”不退出?
其次,我对JAMS一无所知,但是即使它们今天是公平合理的,对于他们或任何其他仲裁员而言,这也不是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JAMS是营利性的,他们不会因公正公正而赚钱。他们将通过产生可产生退货业务并吸引新客户的结果来做到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客户,我们不是。即使今天的JAMS是客观公平的模型(无论您如何定义),从现在起5年或10年后,它们将是什么样?如果他们上市并突然有一群股东要求更高的利润怎么办?明确地说,我认为这不是JAMS的问题,而是整个仲裁行业的问题。
话虽如此,您有一项业务要在现实世界中运作,你的决定。我认为它很臭,但我不知道人们是否会对此感到足够强烈地退出SE(Facebook问题:如果您退出,那有什么现实的选择?)。哎呀,我真的不知道我对此有多强烈!但是,为了信任的利益,您能清楚地解释为什么仲裁胜过其他选择吗?您是否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使仲裁更可口?例如,是否承诺每3年切换到新的仲裁提供者?还是完整地发布每个决定?
tldr; IMO每个人都应该立即退出,而不是鼓励您和其他公司使用自己的私人法律系统。
评论
根据您的阅读和理解,我认为您所做的解释很公正。我也非常感谢您承认我们在仲裁的棘手部分中权衡了策略和内容,例如《经济学人》(以及其他人)在最近违反数据和信任后谈论的话题。我试图表示,我们最大的(也是,仅在现实中)关注的问题围绕着不良演员,或者是用作钓鱼探险船的诉讼,这样-在您阅读时对您而言很突出,是否影响了您对我们的看法以任何方式决定?谢谢您的发贴!
– Tim Post
18年5月10日在16:12
您为什么一直说“选择退出,我们不担心那些这么做的人”? -因为主要目的是防止集体诉讼。现在,任何想这样做的人都必须聚集大量有合理要求的用户,并证明每个人都选择退出仲裁条款。这被认为具有足够的威慑力。
– artem
18年5月10日在16:22
@artem谢谢,这很有帮助!
–池塘生活
18年5月10日在16:30
@TimPost感谢您的评论,我对钓鱼远征点的了解并不十分清楚(也请参阅artem的有用评论)。也许一个虚构的例子将是一个为每个人说明的好方法?我确实同意这是一个非常广泛的问题,如果您想全面了解它,则最终会涉及法团主义,平等诉诸司法以及我们想要生活的社会类型。我不希望您解决这些问题。 :-)但是,如果您可以更全面,更明确地解决仲裁的核心需求,那将是很好的; IMO则选择了退出机制。
–池塘生活
18年5月10日在16:41
公共服务公告大量评论意见并不能使我的陈述正确,我不是律师,我不知道执行SO这样做的真正原因,这不是法律建议,请自行研究。
– artem
18年5月11日在3:56
杜德,我在注意到tldr之前先阅读了您的整个帖子。 tldr不是这样工作的。 :)好帖子。
–曾经
18年5月14日在16:24
@artem:美国的集体诉讼可能就是这种情况,但是由于这是GDPR规定,您还必须考虑欧洲的集体诉讼。因为欧洲有几十个独立的法律体系,所以这很难。我知道的是荷兰人,它绝对允许国际集体诉讼。而且它不需要退出证明;实际上,根据荷兰法律,即使在仲裁开始后,您也可以选择退出仲裁。因此,在集体诉讼中通常没有这样的证据,因为可能甚至还没有发生选择退出的情况。
–MSalters-恢复莫妮卡
18年5月15日在11:25
@MSalters只是为了清楚起见,我不是StackOverflow,我只是一个像其他人一样的用户。这是StackOverflow法律部门必须考虑的一切,我认为他们知道风险在哪里。此外,他们只能寻求针对美国集体诉讼的保护-最终风险是公司将失去此类诉讼,并且必须支付超出公司价值的金钱赔偿(我听说在美国法院,陪审团可以确定损害赔偿金额,我可能会猜测欧盟法院在这方面的考虑更为周到)。
– artem
18年5月15日在13:45
@artem:是的,尤其是在荷兰案件中,它仅限于可证明的损害。对于集体诉讼案件,赔偿金必须相近。 (此外,我知道您不是StackOverflow;没有钻石。)
–MSalters-恢复莫妮卡
18年5月15日在14:02
我对此感到非常坚决地退出。我将在5天内删除我的帐户。而且我在StackOverflow上排名前2%。
–西奥多·史密斯(Theodore R. Smith)
18年5月31日在15:18
#3 楼
感谢您审查您的选择并向我们清楚说明情况。我仍然感到一件事,而且我内心的乐观主义者认为这并不难解决。问题来了:我今天信任Stack Exchange。当我遇到您和我的需求冲突的问题(包括非同寻常的问题)时,你们一直都很出色。如果这是关于今天的Stack Exchange的,那么我将毫无问题地接受该条款,然后继续我的生活。
但是我们不知道一年或五年或十年后会发生什么现在。 Stack Exchange可能会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这会引起用户的关注,或者可能被业绩不佳的公司收购,或者可能会出现一些危机,迫使大家绕圈。我曾经在一个拥有公司实体的志愿者组织中经历过这一点,这很糟糕–我们都认为出于同样的原因和朋友之间我们一直在那里,直到我们不这样做,并且毕竟试图解决它内部失败了,即使我们谁也不想那样,一群成员实际上确实必须上法庭。令人心碎。我也将在加入时与他们签署仲裁条款,这是他们从未问过的好东西。
我宁愿不退出。我希望Stack Exchange在不必要的诉讼案件中不必保留大量的资金,这在当今的美国很普遍。但是,如果我选择退出,我将永远退出,这有点吓人。
所以这是要求:您能找到一些方法让我们稍后退出吗?我的意思不是开放式的,任何人都可以在提起诉讼之前选择退出。那会破坏目的。但是,例如,如果我们有每年一次的机会来进行审查和选择退出(或者如果我们改变了主意,则选择重新加入),这将使我们中那些认为今天的SE很好的人可以同意仲裁而不会受到限制我们应该让Evil Overlords,Inc在十年后购买多数股权。
我接受这种方法仍然会创造一个可能发生坏事的窗口,但是这是一个很小的窗口,我认为如果我们已经知道开放,透明,协作的Stack Exchange即将出现,那将有更早的迹象。更改路线。
您能不能通过将协议的这一部分永远刻在石头上来帮助我们?
评论
在您回答的上半部分,我赞扬了有见地的轶事,但海事组织(IMO)在下半部分却破坏了它。这是个好主意,但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您考虑:如果您所写的未具名组织有一项仲裁条款,而且每年都有退出的机会,那么您真的会抓住这个机会吗?晚了?
–伊尔马里·卡洛宁(Ilmari Karonen)
18年5月10日在16:18
我当然不知道它的法律地位,但对我来说似乎合理的是,如果可以允许对退出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问题选择退出仲裁,那么您可以避免诉讼前一天的问题。
–user312062
18年5月10日在16:19
我真的想不出任何办法来实现这样的选择,即,如果SE变成邪恶,它既足够广泛以保护合法用户,同时又足够狭窄以阻止不良行为者使用它,这就是SE似乎担心什么。实际上,我能想到的大多数方法都会使不良行为者变得更容易,因为他们可以先选择退出,然后再提出起诉的借口。另一方面,大多数有正当理由的人大概甚至不会想到在受到伤害之前就选择退出。当然,如果有人知道解决方法,我想听听。
–伊尔马里·卡洛宁(Ilmari Karonen)
18年5月10日在16:21
您永远不会选择退出自己的权利,以后再寻求仲裁。您不会因选择退出而损失任何东西,不选择退出并不一定会以任何方式使我们受益,除非您秘密地成为了一个邪恶的大公司。仅仅因为您选择退出并不意味着您在遇到问题时就必须立即诉诸法院,您仍然同样有权获得仲裁,而不必从那里开始。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可能会对我们感到不满,我们很确定,即使没有仲裁,也可以解决。当事情开始走下坡路,或者一直以来就是这样,这就会引起注意。
– Tim Post
18年5月10日在16:28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您现在选择退出仲裁,并且从现在开始的一年后,我们遇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没有调解员我们将无法解决,您仍然可以完全找一名仲裁员,对此我们感到很高兴。选择退出只是意味着您不必这样做,可以根据需要直接上法庭。
– Tim Post
18年5月10日在16:30
@TimPost我是从另一个方向来的。我不想成为问题的一部分(特别是作为我们琐碎的诉讼问题的“丑陋的美国人”)。我宁愿做些对您有利的法律事;我只是无法预测未来。如果您说退出我们的用户实际上并没有伤害到您,那么那就不一样了。
– Monica Cellio
18年5月10日在16:52
@IlmariKaronen大约一年前出现问题迹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的。就是说,我只有一个轶事,没有数据。我不知道典型的时标是多少。例如,在新的管理下的公司收购之后多长时间会变得邪恶? (收购肯定会促使我选择退出。)
– Monica Cellio
18年5月10日在16:54
在并购的情况下,合同通常会给与机会或解决的机会。
– Nemo
18年5月10日在17:05
“我的意思不是开放的东西,任何人都可以在提起诉讼之前选择退出;那会破坏目的。”根据法国法律,您可以这样做:仲裁条款对个人没有约束力(可能与其他个人订立的合同除外)。 Stack Overflow正在利用美国法律制度的弱点(如果公司实质上可以选择退出集体诉讼,为什么要进行集体诉讼?在我看来,这样的条款违反了公共政策。)
–吉尔斯'所以-不再是邪恶的'
18年5月10日在22:08
莫妮卡在这里看起来几乎是有先见之明的...
–麦格
19年10月7日在19:01
@梅格确实。现在,我很高兴我选择退出了。
– Monica Cellio
19-10-7在19:12
#4 楼
除了GDPR,我看不到任何提及欧洲的地方。您将如何与欧洲人打交道?世界不止于美国边境。在我的答复中,我们正在研究2018年ToS更新中仲裁的实施,我指出了Facebook面临的数起诉讼。
德国正在引入sammelklagen集体诉讼。并遵循欧洲准则,法律和先例,您可能希望为欧洲人做出另一种措辞。当集体诉讼在这里成为一件事情时,用户只需从德国登录即可发起集体诉讼(您可以为此感谢大众的柴油门)。
请您向欧洲方面讲话东西的?
评论
有强烈的建议认为这在欧盟基本上是不可执行的
–user217110
18年5月11日在14:54
是的,我在研究中也读到了我所链接的答案。我相信,不仅在荷兰法院,而且在比利时,奥地利法院,在德国法院也已经有了严格的法律,这将是一个野外活动。因此,我认为对于欧洲来说,应该有一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同样是因为有各种各样的开发商来自欧洲(根据调查Insights.stackoverflow.com/survey/2018的猜测,欧洲的合格人才比美国多了10,000人) /问题/
– Tschallacka
18年5月11日在15:03
我在这里同意;从美国的角度来看,所有内容仍在编写中。虽然我知道这就是SO的基础,但是他们正在经历所有麻烦,这些工作都是为了更新欧洲法律(GDPR)的服务条款。据我在关于ToS /仲裁的任何元信息中所发现的,没有主持人对欧洲用户的关注做出回应。我希望听到那里的回应,因为就我现在的非法律观点而言,我似乎只是在争辩说,尽管有新的用语,ToS仍不会在欧洲站稳脚跟。
– Adriaan
18年5月14日在9:45
我不知道,欧洲保护其人民免受选择退出仲裁条款等反消费者之害似乎是一件总的好事。
– David Mulder
18年5月17日在14:58
我是居住在美国的美国公民,之前曾从德国登录过堆栈交换。这是否意味着我可以在德国引入或加入集体诉讼?
– Bendl
18年5月21日在5:52
@bendl在罗马时,像罗马人一样起诉...
–哈根·冯·埃森(Hagen von Eitzen)
18年5月21日在10:10
@bendl阅读我在链接的答案中分析过的论文。我认为欧洲法律也涵盖了非公民访问。但是涵盖了许多相同法律的变体,因此我不确定100%
– Tschallacka
18年5月21日在10:50
#5 楼
JAMS的跟踪记录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它们应该被信任?快速查询表明没有公共记录,没有监督或法规,也没有理由假设仲裁员实际上按照您的要求做他们做到了,包括但不限于争取公平。总体上,对于美国,尤其是该特定的仲裁服务,人们持怀疑态度是有充分理由的。
您能为我们提供更多数据来解释为什么选择它们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历史上有消费者仲裁案吗?
评论
考虑一下,他们的客户是谁?如果他们始终如一地做出自己的决定,谁还会继续找他们?
–恢复莫妮卡的森林
18年5月11日在22:02
确实。在美国,仲裁是一场充满冲突的闹剧,这正是为什么AT&T之类的卑鄙公司青睐仲裁的原因。
– Fazal Majid
18年5月11日23:14
@FazalMajid,显然是SO。
– GreySage
18年5月15日在22:42
@tripleee仲裁的工作方式是:1)军团到处寻找其他最有可能给予他们有利裁定的军团(经典法西斯主义)。 2)所有各方,尤其是较不富有的各方(您和我)通常必须签署具有疯狂损害条款(例如,如果在网上谈论,则为100万美元)的捆绑式保密协议。 3)在仲裁员支持他们后,军团要支付更多(肮脏的秘密)。这就是为什么您会发现“无”的原因。
–西奥多·史密斯(Theodore R. Smith)
18年5月17日在13:25
在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社会中,只有获胜者才会支付仲裁员的费用,从而使事情公平公正。在这个社会中,公司每月和在裁决后向仲裁员付款。它严重地偏向公平。
–西奥多·史密斯(Theodore R. Smith)
18年5月31日在15:20
是的,如果资本主义行得通的话,那将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但请看一下。
–tripleee
18年6月1日在5:08
#6 楼
还有30天的退订期吗?我对此感到困惑:
请记住,如果您仍然感到担忧,可以随时选择退出。
(强调原文)。 “总是”是指“随时”(即,没有30天的限制)还是“如果需要”?
感谢您的冗长帖子。只是感到惊讶,您没有直接解决计时问题。
评论
对我而言,这是一个不好的选择,哦。固定。 “总是”的意思是象征性的,不是字面上的意思,而是将其删除以避免模棱两可。
– Tim Post
18年5月10日在13:47
我仍然希望对此作出澄清。我认为答案是“不,我们没有听取有关30天有多短或想要退出的人在时间到之前甚至都不知道的反馈”。我非常喜欢您如何朝着我们的方向努力,以实现这一目标以及所有这些目标,但是对于那些每天都不访问Stack Overflow的可怜的失败者,我仍然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激进的时间表。
–tripleee
18年5月10日在15:26
@tripleee我想知道是否存在可行的漏洞,那就是注册一个新帐户以启动30天时间表,然后请求将您现有的帐户合并到您的新帐户中。他们会遵守新用户还是旧用户的注册日期?
– TylerH
18年5月10日在15:46
@TylerH坦白说,除非有大量明显的迹象表明有人在恶作剧,否则我们将更倾向于秉承诚意,并尊重退出者。我们甚至考虑将其扩展到涵盖人们签约但被某种方式锁定的情况(通常发生10种方式),有时可能需要一周或更长时间才能为他们解决。因此,无论您说什么时候都注意到有这样做的机会,我们都会去做,如果诚意显而易见,那么可能会做很多例外。
– Tim Post
18年5月10日在16:35
谢谢,蒂姆。仅仅为了律师起见,当您说“我们...应尊重退出”时,这种荣誉在当时是否具有约束力?像这样,会回电子邮件并说“好,您现在已选择退出”,没有机会放弃未来吗? (我敢肯定,目前的情况不会改变,但在Facebook收购您的5年中,一切都会有所不同。)
–史蒂夫·贝内特(Steve Bennett)
18年5月11日在2:39
@SteveBennett如果他们更改了选择退出条款,则需要使您知道并同意(即使同意只是简单地选中表示您同意其服务条款的复选框)。当然,如果愿意,您可以自愿选择使用其仲裁程序。
–恢复莫妮卡的森林
18年5月11日在2:51
#7 楼
我们已经在各种可以想象的背景下与我们的律师讨论了这一点,我们绝对认为,这是我们真正不能没有的保护措施[...]
如果可能的话,我对上面的摘录(重点是我的)更感兴趣。您能否详细说明为何具有约束力的仲裁不可谈判?以前声称它实质上是免费互联网服务的规范,但是正如评论中所说明的那样,这远非硬性规定。在这篇文章和评论中的许多地方,您都指出即将到来的GDPR规则是广泛紧迫性的根源。如果GDPR是否要求强制仲裁?
我倾向于不这样,因为我不知道所有在线公司都在增加一项仲裁条款的更大举措。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要求将这些事情(GDPR合规性和仲裁性)结合起来?更广义地说,为什么这是我们“不能没有的”东西?过去,Stack Exchange是否是引起大量有意义的法律投诉的源头?或者这可能是过早的优化?
包括电子前沿基金会在内的许多团体都认为强迫仲裁是不公平和反诉的。 -消费者。如果将其表示为法律合规性更改的强制性部分,但实际上,这是一项随意性更改,只是将其捆绑在一起而没有进行深入讨论,那么社区就会遭受损害。
我也对我在评论中提出的一个未解决的特定问题的答案很感兴趣-您断言您同意所提供的电子邮件选择退出系统是不完善的,但是必须满足其他要求在必要的时间表下。在您与法律团队的讨论中,他们是否被理解为在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其他用户提交退出请求的过程中,该过程的安全性如何?法律团队是否已明确签署此过程,以作为达成法律协议的可接受方法,甚至是权宜之计?
评论
据我所知,仲裁不是GDPR的要求。出现政策更新(其中许多是GDPR驱动的更新)并尽可能自动地生效,但这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对于其余的内容,我只能指出,如果您选择退出,它不是强制性的。进一步利用这一点将其拖入战略讨论中,我(坦率地说)并不是最好的陈述,而且我不确定这是否是我们想要在公众场合完全说明的东西。在那里可以选择退出,因此如果有必要,我们就不必躲避或呆板。
– Tim Post
18年5月10日在16:23
感谢您的回应。我听到您在说什么,但是,正如我可以说的那样,我仍然觉得,“让政策更新[...]出现并尽可能原子地生效,这之间还是有一个重要区别。 ..]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律师说我们100%不能没有它”(后者是我的表述)。在这两种情况下都需要进行对话,但是我认为这是断言正确的断言。
–山姆·汉利(Sam Hanley)
18年5月10日在16:35
另外-对我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有何具体评论?无论哪种方式,感谢您对这一观点的关注。
–山姆·汉利(Sam Hanley)
18年5月10日在16:38
确实,对此感到困惑的是时机。一方面,您有律师说我们100%不能没有这个,另一方面,您有GDPR真正推动了一个时间表,要求我们立即更新所有内容,因为要考虑的依赖性当一切都融合在一起时。他们是两个不同的讨论,但是,正如生活所希望的那样,他们正在同时达到顶峰。
– Tim Post
18年5月10日在16:39
关于您的最后一点,没有人对我需要停顿感到高兴,主要是我们当中的那些人在最初的讨论中遇到了非常负面的回应,这极大地推动了我们尽可能快地满足所有合理的需求。可能,包括压倒性的担忧表示蜗牛邮件可能太繁重。您仍然可以通过蜗牛邮件退出配置文件,因此风险是相同的,但是我们在支持平台上已经采取的措施可以缓解较大的表面电子邮件所产生的大部分。相信我们意图的风险更大。
– Tim Post
18年5月10日在16:45
而且,说实话,我们宁愿持有94%的盾牌并持有股份,而且仍然有人认为我们是一家为人类而努力,值得他们信任的公司,而不是100%拥有对我们失去信心的社区的盾牌作为一家公司的集体人类。提出这个问题,在不对批评和恐惧做出疯狂回应的情况下提出这个问题,确实会破坏它。您如何看待我们对我们而言,比感知到的风险更重要,所以,是的,我想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 Tim Post
18年5月10日在16:48
@EvanCarroll,简单之处在于,法院的“正义”制度充其量是善意的,即使您完全无辜并且被发现是无辜的,被卷入其中也可能花费数年,数百万美元和声誉。您和其他反对者似乎在仲裁过程中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这一切都是好事,可以理解的,但是您怎么可能对我们法院制度的正义有如此深刻而持久的信念呢?您是否从未读过报纸或打开电视?诉讼可以(而且曾经是)用来骚扰和损害他人利益;仲裁不能。
–通配符
18年5月12日在0:12
@Wildcard我已经代表陪审团参加了历时数年的诉讼。我知道法律制度的运作方式。尽管存在缺陷,但沃尔玛宗仲裁公司(Walmartzon Arbitration Co.)听起来甚至更糟,如果不需要的话,我不会舔靴子并继续使用它。
–埃文·卡洛尔(Evan Carroll)
18年5月12日在4:34
@EvanCarroll,很好-这就是为什么您可以选择退出。但是,您对极端恶意的假设以及对仲裁条款的绝对邪恶性质的信念都是没有根据的。
–通配符
18年5月12日在5:18
@EvanCarroll是的,我认为以毫无疑问的公理为前提,那就是SO将会“完全邪恶”,并且显然在计划这一天,这已经是毫无保留的悲观主义,没有现实的烙印。是的,它不仅体现了恶意的假设,而且还象征了恶意的假设。如果您的言语是诚实的,而不是有意识地努力进行的,那么我为您感到抱歉:过分地相信自己的同伴的不幸是令人不愉快的。
–通配符
18年5月12日在9:13
@EvanCarroll这是真的吗? SO是由拥有Facebook的同一公司所拥有,还是只是向其投资(作为股东与拥有该公司不同)?他们在SO中有多少库存(和影响力)?如果是这样,那么我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离开此站点。
–恢复莫妮卡的森林
18年5月13日在7:18
声称安德森·霍洛维茨“拥有Facebook”是一种荒谬的说法。 Facebook是一家市值超过5000亿美元的上市公司,而A16Z是一家风险投资公司,管理着约27亿美元的资产。让我们尝试保持事实直率。
–山姆·汉利(Sam Hanley)
18年5月13日在17:42
1.他们想出售公司。 2.很明显,至少有一位求购者真正想要具有约束力的,不可披露的仲裁,并且没有集体诉讼的威胁。 3.我们只能对这个新的潜在所有者将用我们的所有捐款做些评估。 (将其作为自己的许可证进行许可,然后起诉我们侵犯版权是一种现实的可能性)。
–西奥多·史密斯(Theodore R. Smith)
18年5月17日在13:27
@ TheodoreR.Smith他们不能这样做(即使已购买);我们的贡献仍然是我们自己的;我们只是将它们许可给SE。
– BradleyDotNET
18年5月17日在16:02
#8 楼
此更新未解决欧盟用户的道德和法律问题。除了其他方面,声称已经进行仲裁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作为Privacy Shield认证的公司,我们已经有一个类似仲裁的流程;这是已经实施了两年多的政策的扩展(自从安全港被Privacy Shield取代以来)。
Privacy Shield是一个避免ADR,就像避免JAMS一样。
Privacy Shield只是一种快速的解决方法,可以避免遵守欧盟法院的判决,并且几乎可以肯定是无效的,因此任何基于在上面不值得写上纸或纸屑。
评论
Privacy Shield ...几乎肯定会失效...这似乎是企业更新其ToS的充分理由,不是吗?
–卡莱布
18年5月10日在17:54
@Caleb更新是一回事,添加仲裁是另一回事。
– Nemo
18年5月10日在17:55
Nemo,您可能想补充一点,在Law上有一个相关的帖子-law.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8180/…。多个用户已经注意到此条款与欧洲法律不符,并在较旧的帖子和许多聊天室中提到了此条款。似乎这一点已被完全忽略,并且此更新未解决。我在这里计划进行类似的答复,但由于您的答复是第一位的,因此无需重复。
– SPArcheon
18年5月11日在12:22
实际上,“隐私盾”并不是解决争端的替代方案;实际上是赋予欧洲人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的作品。并且由于它是由法律制定的,因此它优先于TOS中的ADR子句。
–MSalters-恢复莫妮卡
18年5月15日在12:31
#9 楼
如果可能的话,我建议一件小事。我知道你们很忙,但是对退出电子邮件进行积极的确认可能会有助于“如果有人伪造了我的电子邮件该怎么办?”人群。最糟糕的是,您可能会回信您完全没有退出。考虑到我们已存档电子邮件,并且您大概希望从相同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邮件,这将有所帮助。从字面上看,这是确认事情按设计工作的最基本,最简单的方法。
我也不想消除任何人的恐惧,但是。
我不认为有人曾经起诉过SE。当然不是我们的核心用户群。试图制定出适合所有人的解决方案非常困难。是的,这是一个充满青春活力和戏剧性的时代-但是我认为,许多反应都与仲裁和起诉大多数用户不使用的能力有关。
选择退出,您会说:“嘿,所以,公司,我讨厌您的胆量。让我们来做您想做的仲裁程序吧!”-如果仲裁是人们说的那样漫长而艰巨的过程,那么他们会坚持下去。如果它是更便宜,更智能的选择,他们会选择它。选择退出并不会放弃任何仲裁机会吗?
根据我的经验-在更简单,更直接的案件中,仲裁往往会很快进行,而且会减少创伤。我的一份旧工作与一位客户一起工作,而且比法庭程序要快得多,也更简单。轶事证据当然存在于小型公司与较小型公司之间,而不是大型公司,甚至中型公司,但在许多情况下效果很好。
我也想说,威胁要向其他人要求退出,因为您不喜欢当前的TOS或更简单的退出方法是..只是不优雅。
评论
您会得到回应,我们的系统非常擅长捕获欺骗(如果有人撒谎,那么,没人可以捕获)。当我们从您的个人资料中访问您要使用的功能时,我们很可能会促使您检查您的设置,因此最糟糕的情况一开始就很狭窄。
– Tim Post
18年5月10日在13:57
如果其他人拒绝我,会有什么害处?如果我要起诉,我总是可以接受仲裁。
–马丁·邦纳(Martin Bonner)支持莫妮卡(Monica)
18年5月15日在13:06
准确地说,这就是我要提出的观点。
–游侠怪胎♦
18年5月15日在13:30
@TimPost配置文件切换的状态是什么?
– jhpratt
19-09-27在18:32
#10 楼
这里的大多数用户都信任Stack Overflow团队(否则我们就不会在这里了)。我反复看到的与仲裁有关的主要问题之一是,SO被不太值得信赖的人收购,然后滥用仲裁条款以掩饰自己的不法行为的风险。如果在收购,收购,破产资产出售等情况下仲裁协议将自动失效(并且至少在X个时间段内无法恢复),则不那么容易。协议最终将与您的团队,当这样的协议可以自动且不可控制地转移到其他未预期的各方时,唯一安全的操作方法是假设协议是与最恶意的演员。那根本不是我们对你们的感觉,我真的希望我们不必假设对方表现出了恶意。
评论
然后,任何可能的买方都必须从公司的感知价值中减去突发的集体诉讼的风险。使销售更加困难。
–通配符
18年5月12日在0:17
@Wildcard是的,这就是这些子句的重点。如果我授予实体许可或豁免,则可能不想将其出售给其他人。
– Nemo
18年5月12日在12:33
StackOverflow已经进行了无数轮融资。他们每卖出一大块。现在他们已经筹集了7000万美元,卖给了Facebook上的家伙。您说什么时候被收购了?他们现在拥有如此庞大的法律团队,以至于他们需要此条款之后,才能让任何工作人员向自己的用户群解释为什么需要此条款。我实际上并不认为Facebook的家伙会更糟。只是技术资本家在做技术资本家的事情。
–埃文·卡洛尔(Evan Carroll)
18年5月12日在15:29
实际上,随着最后一次TOS更改以及此TOS更改,我认真地开始重新考虑我的信任。
– joojaa
18年5月12日在18:53
@EvanCarroll Acquisition具有特定的法律定义,我相信这是某家公司购买另一家公司而目标公司不再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存在的情况。招募新投资者不是收购,因为原来的公司仍然存在。
– bta
18年5月14日在17:03
@bta:典型的定义来自“控制权益”,通常为股份的50%+ 1,但如果有多个股份类别,则可以不同。您描述了一种合并,在这种合并中,企业人格不复存在。
–MSalters-恢复莫妮卡
18年5月15日在12:34
#11 楼
感谢您为这个问题所做的努力和关注,也感谢您在本周的工作。非常感谢。我有三个问题:
是否会更新TOS的实际法律协议以反映新的电子邮件退出机制?就目前而言,该协议规定“您的书面通知必须通过Stack Overflow [地址]邮寄给我们”,并且“如果您未按照本段的规定通知我们,则表示您同意受本节条款的约束。”这些条款还规定“这些公共网络条款代表您与Stack Overflow之间的全部协议。”由于您现在已经创建了不符合该段落的新的退出方法,因此这些条款似乎应该包含该内容。
我完全有信心今天这仅仅是全新的(感谢您的支持)紧迫性),而且没有人试图在这里采取快速行动,但是只有在与法律协议文本冲突的meta上解释退出机制,这感觉并不好。
您可以确认发送主题为“选择退出仲裁”的电子邮件完全等同于邮寄过程,包括选择退出集体诉讼豁免吗?
考虑到这是您“非常讨厌要做的事情”(并且要明确地说,我丝毫不怀疑),为什么在不到一天的通知之内就以相当粗俗的方式将其传达给社区(“漂亮标准...程序性的东西...律师-y“)?我当然可以理解,这是您不想要的,但是觉得对于保护企业是必要的,但是根本没有传达出来。坦白说,很难以“极好的本性”在生效的同一天对所有人的合法权利进行无法解释的变更。将来您会以不同的方式处理这种事情吗?
评论
感谢您提出第1点。我只是在输入有关该效果的答案。
– Bardi Harborow
18年5月11日在4:49
如果他们撰写的后来的元文章表面上将公司束缚在TOS之外,那么有一个重要论点,即禁止反言,要求确认在此文章的发布与撤回之间发送的任何电子邮件退出,因为他们也保留了随时更改服务条款的权利。
– Nij
18年5月11日在5:38
关于第3点:我很讨厌锁房子和锁车的必要性。社会上有恶意的人(犯罪分子)的存在使它变得必要。这是例行的。这样做并不是证明我的天性。
–通配符
18年5月12日在0:19
@Wildcard,但这不是有效的比较。我可以锁住房屋和汽车,但不能违反居住国家的法律,因为他们有好心人进屋,乘车或侵犯其合法权益,并期望只是逃脱,因为他们在进入我的房屋或汽车时就“同意”仲裁。只有在线网站能够始终如一地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甚至这种做法在法律上都是非常可疑的,并且有可能会崩溃。如果我是StackOverflow,那么我会立即怀疑任何律师提出这样的建议。
–ouflak
18年5月19日在11:22
#12 楼
电子邮件中的个人资料链接TLDR;一行适用于网络上的所有站点。
在帐户级别,因此所有站点都选择退出。所有站点配置文件都附加到主(中央)帐户,因此该更新反映了所有地方。我们需要在启动表单时弄清楚这一点,所以当人们意识到对Stack Overflow的退出也被转交给超级用户时,不要感到困惑。– Tim Post♦32分钟ago
我不是在一个站点上活跃,而是在许多站点上活跃,包括数据库管理员和其他站点。提供单个配置文件链接是否会使我退出与StackExchange关联的所有站点的绑定仲裁,或者仅仅是对StackOverflow进行约束仲裁?
评论
IANAL,但我不会为此担心。您与Stack Overflow公司之间只有一个协议。只要您只有一个帐户,他们就可以从任何一个站点的个人资料中识别您的身份。
–tripleee
18年5月13日在9:52
它是在帐户一级的,因此所有网站都选择退出。所有站点配置文件都附加到主(中央)帐户,因此该更新反映了所有地方。我们需要在启动表单时明确说明这一点,所以当人们意识到对Stack Overflow的退出也被转移到超级用户等时,人们不会感到困惑。
– Tim Post
18年5月15日在15:41
#13 楼
所以只是一个假设:假设Stack Overflow以某种方式违反了本网站上每个用户的每个国家/地区的法律,将我们的数据出售给其他公司。这些用户必须分别进行仲裁,并且在每种情况下JAMS都会决定Stack Overflow的青睐(如果他们想继续经营下去,应该这样做)。因此,Stack Overflow设法避免了潜在的昂贵且可能成功的集体诉讼/和解。好...那是重点吗?我可以看到仲裁条款可能适用于无聊的集体诉讼尝试,或者甚至是较弱小但更为复杂的集体诉讼,这些诉讼更廉价地导致了和解。尤其是当这是一个持续存在的问题时。但这还不能保护Stack Overflow免受有效的集体诉讼,因为Stack Overflow明显违反了法律及其用户的隐含法律信任?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还要有仲裁条款呢?似乎唯一的目的是试图为公然无视世界各地的法律制度奠定基础。无论律师怎么说,我都不确定这是否真的符合Stack Overflow的最大利益。
我认为,您应该告诉律师请假,并享受自己的待遇。然后,闭门造车,并在自己之中讨论这些人是否真正出于您的最佳法律利益行事。这样的事情可能会杀死网站。
评论
JAMS决定在每种情况下(如果他们想继续经营,都应该这样做)对StackOverflow的支持-这可能是上诉的充分理由,并将每个案件提交法庭,因为仲裁员显然是不完整的和/或腐败的。如果只是为了避免将钱花在法庭上,没有理智的仲裁员会这样做。
– artem
18年5月10日在20:04
@artem-通常来说,这被称为“具有约束力的”仲裁,因为双方都提前同意受结果约束。没有上诉程序。尝试在法庭上上诉将使该案被抛出,因为您事先同意不这样做。
– bta
18年5月11日在0:10
但是,您基本上是在说,没有仲裁员可以信任。这是非常偏执的(尽管如果您在美国,则可能需要这么做)。
–tripleee
18年5月11日在6:21
@tripleee,我的意思是相反的:可以信任仲裁员出于自己的最大利益做出常识性决定。
–ouflak
18年5月11日在6:38
与任何产品或服务一样,有两种基本相反的策略。您可以将其出售给傻瓜一角钱,并相信有足够的傻瓜,或者您实际上可以花一些时间说服潜在客户您值得信赖。您基本上是在说所有仲裁员都属于前一类。我假设有些不是不可能的。我没有研究JAMS的历史,但会认为Stack Overflow实际上已经做到了,甚至可能愿意在这里分享观察结果。
–tripleee
18年5月11日在6:42
@tripleee,仲裁员如何通过将已经从事其服务的公司逐个停业,从而使公司停业?这不是缺乏信任。相反。我相信他们每次都会做出正确的决定。
–ouflak
18年5月11日在6:45
看看蒂姆如何说服我们这将是公正的。您是否检查过仲裁员的往绩记录以发表意见?如果他们有偏向于付费客户的强烈偏向的历史,那么这对于本次讨论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我会天真地假设,具有这种行为的仲裁员很快就会发现自己不信任客户,因此不信任客户。
–tripleee
18年5月11日7:00
ripoffreport.com/reports/…不过,这看起来有些令人不安。它很老而且模糊不清,但是我在Google结果中看到了一些类似的观点,涉及“ jams仲裁记录” ... reddit.com/r/personalfinance/comments/71o13f/jams_arbitration / ...
–tripleee
18年5月11日在7:18
@MaskedMan而选择一个完全由您控制的“仲裁员”永远不会发生,因为...?
–tripleee
18年5月13日在9:54
@MaskedMan为什么不太可能?资本主义倾向于寡头,因此实际上没有太多选择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但这是切线的。让用户自由地自由选择仲裁员,这简直是愚蠢的,因为这为滥用和不诚实创造了巨大的机会。
–tripleee
18年5月13日在10:45
@MaskedMan不,没有公平的要求。我只是指出,按照您的建议做,甚至比没有仲裁条款还要冒险,这在我看来是愚蠢的。
–tripleee
18年5月13日在11:16
您知道专利巨魔吗?您知道有组织犯罪吗?即使对某些组织如何存在的模糊理解,也应该利用它们可以找到的从受害者那里取钱的任何机制,也应该说服您。如果t甚至不是非法的,那只会降低他们的风险。这与私人风险无关。
–tripleee
18年5月13日在16:37
@bta:具有约束力的仲裁对争端的主题具有约束力。利益冲突与案件标的无关,而与仲裁人的独立性有关。
–MSalters-恢复莫妮卡
18年5月15日在12:36
#14 楼
这似乎根本无法解决我所指出的问题,这是对较早发布的文章的投票数第三高的答案。面临对他们提起仲裁请求(您肯定会赢的,因为仲裁员想要您的重复业务!)的风险:人们反对以下观点:您必须使用仲裁来解决争议,但以为我们可以将您拖入法庭。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双方都同意,如果我们之间有争议并且无法解决,我们将通过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争议。唯一的解决方法是针对小额索赔法院,
“小额索赔法院”的例外情况根本无法帮助受害者-您可以选择提出大额索赔相反,然后您将由一个由您负责的仲裁员来裁决。
有一种选择退出的方法很好,但是这并不能帮助所有没有足够的专心知道他们需要“选择退出”,以免冒险以无限的脆弱为由对无限的法律主张承担责任,并且将被判定已经放弃了他们的权利,可以由公正地决定对他们的主张再次。
:如果您确实如您所声称的那样仁慈,那么您为什么要坚持把这把剑悬在用户的头上?为什么不将仲裁条款限制为用户提出反对您的主张,这似乎是解决您提出的基本要求所需要的全部内容?
评论
仲裁员如何看待Stack Exchange?上面第二点特别指出:“仲裁员必须保持中立,并且消费者必须有合理的机会参与选择仲裁员的过程。”如果消费者帮助选择仲裁者,并且仲裁者必须保持中立...请帮助我了解您的关注。您可以编辑答案以专门解决此问题吗?
–Catija♦
18年5月11日在14:05
@Catija:仲裁者是Stack Exchange单方面选择的一家公司,它希望Stack Exchange的重复业务。也许您可以就该公司的哪些雇员将要与您签字的奖励提供一些象征性的输入,但是他们所有人都对SE的裁决感兴趣,而对您的裁决则没有兴趣。考虑到SE支付他们的薪水,他们不可能保持中立,无论他们假装多少。
– hmakholm留在Monica上
18年5月11日在14:07
IANAL,但据我所知,这仅是对原告的限制,无论是哪一方。因此,如果他们攻击了您,您仍然可以告诉他们,我不希望仲裁。带我去法庭。 (当然,如果您不遵守仲裁决定,他们将不得不做什么?是吗?)
–通配符
18年5月12日在0:30
@Wildcard:那不是我阅读ToS的方式,也不是我认为ToS所说的似乎有意义的东西。 (关于括号,美国法院考虑仲裁协议以剥夺其权力,以考虑仲裁结果是否正确。只要最初的协议有效,仲裁员决定的一切就是法院必须执行的内容) 。
– hmakholm留在Monica上
18年5月12日,0:33
嗯,好的,我已经重新阅读了条款,明白了你的意思。这似乎牵强,但我会对律师对这种情况的合理性的评论感兴趣。没有足够的兴趣自己在Law SE上发布它,但是我会赞成这样的帖子并感兴趣地阅读答案。 :)
–通配符
18年5月12日在0:41
#15 楼
一旦您阅读了条款并完成了退出流程,我们将全力以赴,确定您不是我们需要担心的那种实体。
和
我们要说的是,您不是我们要寻找的机器人。细微的差别,但是..我们看上去并不真正担心的事实应该说我们并不那么担心,但是我们意识到这需要一种紧迫感。
我真的,真的很困惑。如果我们,用户,社区成员,必须同意服务条款的人,不是这个目标人群,那又是谁?这里有很多模糊性。如果您可以举一个公司被某物烧毁的实际法庭案件,举一个您要解决的问题的示例,也许会有所帮助?请提供一个MCVE来演示该问题。 =)
评论
“ You” =“实际上正在阅读此内容的meta上的好人”。我认为关键是,将来可能会攻击SO的可疑人员不会阅读meta。
–安德拉斯·迪克(Andras Deak)
18年5月11日在8:50
@AndrasDeak我认为想要恶意起诉Stack Overflow的可疑人员会非常仔细地阅读ToS和任何其他相关文档?因此,他们宁愿轻松地找出如何选择退出?因此,我对这个可选条款可能保护他们免受谁侵害感到非常困惑。
– jpmc26
18年5月11日在9:10
也有言论(也许不是来自雇员,不记得了),一个想召集他人进行轻官诉讼的人将不得不召集很多旁观者,他们也选择退出,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无论哪种方式,仅注意我的解释,我都无法分辨出是否装有水。
–安德拉斯·迪克(Andras Deak)
18年5月11日在11:52
@ jpmc26,回应您的评论我认为想要恶意起诉Stack Overflow的可疑人员会非常仔细地阅读ToS和任何其他相关文档-我根本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他们将为恶意诉讼选择更容易的目标。这是重点。就像锁定您的汽车不会阻止某个决心盗窃您的汽车的人一样(因为他们可能会打破窗户),这不太可能,因为大多数盗贼都是投机取巧的。
–通配符
18年5月12日,0:24
@Wildcard我不确定提起诉讼是否一定是“机会主义的”……它们肯定是昂贵的,已被搁置。现在,也许要威胁一个,但是我不知道这有多大帮助。
– jpmc26
18年5月12日在2:02
@ jpmc26,如果您同意约束性仲裁,就很难威胁诉讼。所以是的,这将有所帮助。
–通配符
18年5月12日在2:22
@Wildcard除非选择退出。一点也是如此。
– jpmc26
18年5月12日在2:26
因此,我想这可以归结为以下问题:一组非空的人是否会选择退出,然后变得恶意,还是选择SO作为其恶意的新目标。当然,如果任何地方都没有恶意,那么很多律师将失业。
–通配符
18年5月12日在2:47
#16 楼
感谢您收听我们的反馈!我仍然有一些担忧,但是...我看到很多人质疑为什么Stack Exchange如此轻松地退出,如果这意味着不良行为者也可能会退出呢? 。据我了解,该仲裁条款,即使有选择退出的条款,也为公司提供了一种针对诉讼的集体豁免权。即使许多人选择退出,只要找不到加入集体诉讼的关键人数,该公司都是安全的。当然,临界数量永远不会退出。
我们可以说,在10或20年后,Stack Exchange“变得更加有利可图”,就像您所说的那样,它最终犯下了大规模的隐私漏洞集体诉讼将井井有条。即使有很多人选择退出,也不会有足够的人参加诉讼。换句话说,即使我们选择退出,该条款的存在也使得我们无法行使我们的权利,除非有足够数量的其他用户也能够行使其权利。虽然我知道公司担心琐碎的诉讼,但我不赞成这样的事实,即仲裁适用于所有人,而不仅仅是涉及团队,乔布斯或任何未来资金易手的项目的人。
我在此感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与公司其他部门合作,使我们的工作变得更加轻松,并解决了我们的疑虑。我也了解您没有恶意意图。我确实希望,对于那些不希望使用不安全的通信机制(如电子邮件)的人来说,您的退出机制可以使其安全,因为电子邮件缺乏不可否认性。我希望该安全机制将作为配置文件中站点设置下的突出选项来实现。
对于后代,以及在无法在要求的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以退出的情况下,我谨此真诚表示我希望立即退出2018年条款中首次引入的强制性仲裁条款服务更新。我不想通过第三方仲裁解决与Stack Exchange,Inc的纠纷,也不想放弃参加集体诉讼的权利或它可能限制的任何其他权利。我希望这适用于与Stack Exchange,Inc.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所有交互。
评论
您只需要大约三个人就可以发起集体诉讼,然后该集体就是“每个退出的人”。您是在说这样的课程太小,不足以证明律师为其承销吗?
–马丁·邦纳(Martin Bonner)支持莫妮卡(Monica)
18年5月15日在13:10
#17 楼
JAMS的《消费者规则》要求:“仲裁员必须保持中立,并且消费者必须有合理的机会参与选择仲裁员的过程。”
...
JAMS规则说:“消费者必须有权在其家乡地区进行面对面的听证。”如果需要的话,还提供了远程出席的规定。
当前的JAMS规则如何与ToS版本“固定”在一起? (我想说他们可以更改其“规则”,因为所有服务条款都表明JAMS是仲裁的选定方吗?)
#18 楼
我花了一些时间阅读整个说明(问题),然后阅读了所有答案。阅读这些注释很有趣,并为该问题增添了一些风味。然后我开始写一个答案,其中包含使用/不使用仲裁条款的Stack Exchange用户的每种组合的选项以及其影响如果是集体诉讼或简单的法庭案件,将为我和社区提供Stack Exchange服务。这花了太多时间,所以我选择了这里写的简短内容。
摘要
这一切归结为我个人:
带仲裁条款的案件=胜诉或败诉
无仲裁条款的案件=胜诉或败诉
有仲裁条款的集体诉讼案=败诉
没有仲裁的集体诉讼程序=输赢
所以只有一种情况我肯定输了,那就是针对Stack Exchange提起集体诉讼而我无法参与(作为原告),因为我没有选择退出仲裁条款。
我起诉Stack \ Exchange或Stack \ Exchange起诉我的可能性目前接近0%。 (截至2018年5月11日)
我应该留下还是应该去? (冲突)
未来
现在在不久的将来Stack可能会决定改变事物。他们可能想扩大或出售给出价最高的人。然后发生巨大的NO-NO,而众所周知的身体弹出质量吸引了粉丝。
作为Stack Exchange用户,对我来说有什么变化?没什么。
如果没有大的不发生,那么整个Stack Exchange可能就不复存在了。根据我接下来几天可能做出的决定,我作为社区成员失去了,并且有很小的机会获得自愿提交给社区的工作的少量金钱补偿。
我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仲裁条款按钮
这是解决仲裁条款选择加入/退出情况的一种可能解决方案。向每个用户配置文件添加一个三向按钮。将按钮设置在中间(0)位置。用户有三十(30)天的时间选择退出(-1)或选择加入(1)仲裁条款。
如果用户既不选择也不选择三十天后选择加入(1)或退出(-1)仲裁条款,然后将开关设置为加入(1)并锁定(灰色)。
如果用户选择-在(1)中,则开关被锁定在选择进入模式(灰色)。
如果用户选择在(-1)中选择,则开关被锁定在选择退出模式(灰色)。
ToS /所有权/ ...的任何将来更改都允许用户重置仲裁条款“选择加入/选择退出”按钮。该按钮已解锁,并且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设置在其他位置。
看起来可能像这样:
代码是Toggle Switch(w3schools.com)和3状态CSS Toggle Switch(stackoverflow.com)的组合。
评论
中间位置不会指示超时决定。我认为开/关和启用/禁用应该是足够的状态。
–ccorn
18年5月11日在12:45
#19 楼
在此宣布之前,我发出了一封不公开的信函以选择退出仲裁。我还会收到确认吗?如果是,是通过电子邮件还是通过普通邮件?请在以下地址答复:如果我在电子选择退出之前发送了一封我的仲裁选择退出信,我将收到任何确认/答复。宣布了吗?
#20 楼
我可以试着说出TL; DR答案吗?仔细阅读这句话,我认为这概括了普通用户的情况。
美国的法律环境是极端的情况,以Stack Overflow团队(néeChannels)形式引入的有偿服务使公司面临极高的诉讼负担。
要求这些有偿客户同意仲裁(使用第三方第三方服务,而不是极其昂贵且有些僵化的法律体系)降低了堆栈溢出的风险。
作为免费服务的常规用户,您不会受到威胁,并且无论如何,接受仲裁条款是
您应该选择退出,这意味着您可以继续选择通过标准官方法律系统解决与Stack Overflow有关的任何法律纠纷。
评论
选择退出根本不表示优先,除非可能对此事有选择权。
– Nij
18年5月13日在10:14
@Nij感谢您的快速反馈。您如何更改措辞?在我看来,选择不接受该条款是表明偏好的行为,但是您可能是对的,我可以尝试改善措辞。
–tripleee
18年5月13日在10:18
@tripleee-将最后一句话改写为“您应该选择退出,这意味着您可以继续选择通过标准官方法律系统解决与Stack Overflow相关的任何法律纠纷。”
–马丁·邦纳(Martin Bonner)支持莫妮卡(Monica)
18年5月15日在13:14
@MartinBonner谢谢,更新!
–tripleee
18年5月15日在13:25
#21 楼
我喜欢仲裁的想法:即使是警告文章,与之相关的其他答案之一也表明,与美国的法院系统相比,仲裁有多大帮助。我从来没有亲自参与过法院案件,但是我的一些朋友甚至在较小的法院中,司法永远是永恒的。但是,我认为有必要选择退出,如果两者都:
有可能Stack Overflow对我有影响,我需要寻求法律援助。 (现在还没有。如果SO停止让我来这里获得问题的答案,我只是问别人。如果SO领导者取笑我,我只是让它像鸭子一样从水里溜走了。最糟糕的是,我所要做的就是离开互联网,到外面玩。)
TOS强制进行了一种偏向SO支持的仲裁。现在,这是一个真正的问题,我希望一些SO人士回答:我们怎么知道仲裁没有被操纵(请参阅警告文章)?
但是只要处理了,我对每个人说好喷气机,如果您觉得需要退出,请退出,但不要试图让其他人退出并与您退出,也不要像世界末日那样行事(这只是世界末日)毕竟是网站;这不像我们社区成员陷入与SO的雇佣关系)。
评论
有很多事情比美国司法系统更有帮助。那根本没有使他们成为好东西。
– Nij
18年5月11日在1:33
当公司违反法律时,这是一个愚蠢的论点:“即使在较小的法院中,正义也永远存在”。您是希望快速解雇而不是缓慢获胜?
–烟斗
18年5月11日在7:44
“这仅仅是一个网站”这一事实完全没有限制SE可以针对其用户提出的琐碎索赔要求中所要求的金额,而那些没有选择退出的用户将无法得到公正的法院的裁决。
– hmakholm留在Monica上
18年5月11日在11:45
@pipe,同意,快速解雇不是很有帮助,但是此过程违反了哪条法律?
– NH。
18年5月11日在15:18
NH .:法院案件或仲裁的重点是处理一方违反法律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情况。因此,@ pipe的意思是,如果公司有过错,那么快速解决案件的消费者就不是(或不应该)成为他们的首要任务。
–内森·塔吉(Nathan Tuggy)
18年5月12日在3:34
#22 楼
人们认为,双方都应能够影响仲裁员的选择。这也已经到位。 JAMS的《消费者规则》要求:“仲裁员必须保持中立,并且消费者必须有合理的机会参与选择仲裁员的过程。”
有人担心用户必须来纽约进行仲裁。不是这种情况。尽管仲裁将在纽约以外进行,但您有权从您的家乡参加。 JAMS规则说:“消费者必须有权在其家乡地区进行面对面的听证。”如果需要的话,还提供了远程出席的条款。
实际上这两项都是JAMS所必需的,以便进行JAMS仲裁。但是,只要SE服务条款与JAMS的要求相冲突(具体来说,就是要求在纽约进行仲裁,而对此不做任何例外),JAMS可能确实会拒绝仲裁,但这只会使案件退回选项AAA,可能是在延迟之后。
,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例外方式,即消费者放弃其在当地举行听证会的权利,而不得不处理前往听证会的麻烦或设置远程听证会。
#23 楼
就我个人而言,我很难想象我们之间可能无法解决的争端。或就此而言,我们可能会有争执。据我了解,我所有的答案和问题均已获得知识共享许可的许可。因此,我认为它们是社区财产。作为无薪志愿者,总是可以选择走开而不再参与。但是,让您的员工在这里也做出贡献是完全可行的。所有这些都引出了一个问题,这是为了保护谁免受谁伤害?当然,我住在美国(公认的高度诉讼社会)。就我个人而言,我从未受到过起诉,也许是因为我试图以有尊严和尊重的态度对待人们,并且不做那些对我而言会被认为是卑鄙的事情。例如,我从未(也永远不会)出售客户数据。我不反对仲裁,因为我认识的仲裁员都是有原则的人,他们根据案情衡量案件,倾向于站在逻辑决定的立场,而不是偏向任何一方。所以我想我不会选择退出。继续以您希望得到的尊重对待我,我们不会有任何问题。评论
我对此表示赞同,因为它也表达了我的观点,但是仅供参考,您的问题和答案不属于Stack Overflow。您已根据“知识共享”许可“ cc by-sa 3.0,需要提供署名”对它们进行许可。检查此页的最底部。
–通配符
18年5月12日,0:36
@Wildcard感谢您指出这一点。答案已更正。
–古怪的长老
18年5月12日在16:56
许多法律纠纷都涉及当事双方都认为他们当时表现适当,正确,合法甚至尊敬的情况。恐怕这个答案对我们为什么拥有法律制度描绘了一个模糊甚至天真的画面。
–tripleee
18年5月13日在10:36
@tripleee卑鄙的?没有。该意见确实是我的。幼稚?也许,起诉我,看看我是否愿意聘请律师。
–古怪的长老
18年5月15日在22:14
#24 楼
我们怎么能相信您不方便地“误放”选择退出的电子邮件?最终收到确认电子邮件会很不错,但是在实际出现之前,我们无法证明我们确实确实发送了退出电子邮件。
如果您信任我并且不介意向我透露您的电子邮件地址,我将很高兴在
stackexchange.arbitration.optout@protonmail.ch
收到抄送:这旨在作为只写地址,作为我们中间偏执狂的安全措施。我很乐意与社区要提名的人共享密码-如果您想讨论此问题,请在聊天中与我ping通。评论
可以将草拟的退出邮件透明地转发(对mutt用户来说是“退回”)到上述抄送地址,而无需实际将其发送给SE。因此,这样的CC不能证明任何事情。
–ccorn
18年5月11日在13:06
你将从中得到什么呢?我并不是说我确信这是无害的,从技术上讲,您当然是对的;但是如果您可以解释为什么您认为这不仅仅是理论上的问题,请详细说明。
–tripleee
18年5月11日在13:15
假设您获得大量CC。然后自然就会出现“这证明了什么”的问题。您无法确定From:规格是否真实。一个孩子本可以运行脚本只是为了给人以接近100%的退出率的印象。至少,需要进行确认电子邮件交换,但是自动版本的电子邮件可能被滥用以发送垃圾邮件...
–ccorn
18年5月11日在13:27
但是Cc:存档的目的只是为了让您见证当您c蛤but,但我确实发送了一封退出邮件。某个实际上没有选择退出的人的出现似乎仍然无害,并且在最坏的情况下很有趣。
–tripleee
18年5月11日在13:41
对于它的价值,我在几个小时内收到了Stack Overflow的确认。
–tripleee
18年5月11日在13:53
我在一小时内收到了一封确认信。我可能有点偏执,但是很明显,这里没有一个大规模的秘密计划,不能兑现选择退出的权利。
–扎克·利普顿(Zach Lipton)
18年5月11日在22:36
您如何相信他们不会放错选择退出的信件?
–通配符
18年5月12日,0:33
@Wildcard非常好,这也是他们实施电子退出机制的另一原因。我认为这里没有阴谋,但有证人可以提高我的安全感。
–tripleee
18年5月12日在8:48
@tripleee如果需要证据证明有人发送了退出电子邮件,则可以很容易地写出这样的见证人声明。这是一个很好的证据,将在任何法院接受。
–马丁·邦纳(Martin Bonner)支持莫妮卡(Monica)
18年5月15日在13:18
对我来说,有确凿的证据肯定比法院会相信我的话更让人放心。
–tripleee
18年5月15日在13:24
#25 楼
考虑到您似乎最担心集体诉讼,因此,我在退出邮件中添加了以下内容:鉴于Stack Exchange的自由性质,我特此声明
/>我或我的法律代表将避免加入针对Stack Exchange的任何集体诉讼或在集体诉讼中针对反对Stack Exchange的证据。如果Stack Exchange
同意通过德国的自愿仲裁
公共程序(Schiedsstelle)或如果不成功/,则我或我的法律代表
也将避免在美国提起诉讼。如果您比较德国(最多为数千欧元)和美国($$$)的经济损失赔偿,则不希望在德国法院前就没用。
$),那么您是否应该诉诸法院的决定应该很明确。我还添加了我的德国身份证号码,以证明我确实是与该帐户关联的人,因为许多人已经表达了他们对安全的担忧。
评论
奇怪的。仲裁排除了集体诉讼的事实(假设合同中的条款实际上具有约束力),这正是我打算选择退出仲裁的原因。除了集体诉讼外,我可能可以接受强制仲裁的条款。
–吉尔斯'所以-不再是邪恶的'
18年5月10日在22:13
@Gilles如果我坚持认为,我仍然可以提起法律诉讼,但那是个人原因。实际上,我发现集体诉讼中滥用的可能性很大,贪婪的律师试图说服尽可能多的人加入,即使这很轻浮。我不支持该系统,因此即使我认为它很有利,我也不会加入。
– Thornsten S.
18年5月10日在22:40
@吉尔斯:我同意很奇怪。我更愿意选择一般校长,而不是关心是否集体诉讼。
–约书亚
18年5月11日在1:06
在IIRC上,德国法院可以决定将围绕同一问题发生的案件统一在一起。在发表声明时,您必须基于正式而非实质理由反对这一举动。我认为那是不明智的。
–ccorn
18年5月11日在12:54
我正在寻找其他方法,以使自己免受大型恶意公司的武装,这些恶意公司拥有无穷的资金来花在律师上,您还有其他想法吗?还是自愿选择退出集体诉讼,这是我的唯一出路?
–埃文·卡洛尔(Evan Carroll)
18年5月11日在18:05
@EvanCarroll您绝对不需要遵循我的道路。不,SE目前还没有“无休止的资金池”,它们仍处于集体诉讼可能会破产的阶段。鉴于SE的基础架构使我摆脱了价值不菲,免费的硬点,它们不欠我任何东西,我是应该感恩的人。他们接受了退出,但是人们可以将其视为“恶意大公司”并以轻率的理由起诉他们的想法也许是有道理的。
– Thornsten S.
18年5月12日在5:35
只是说,不要舔靴子实用程序。他们已经烧掉了数亿美元的资金,并由资助Facebook的同一个人拥有。
–埃文·卡洛尔(Evan Carroll)
18年5月12日在5:49
@EvanCarroll某事告诉我,您(和其他人)很难,很难理解我的决定,这是非常可悲的。不,我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好处或特权,因此请尽您的全力。我想除了疯狂,愚蠢或愚蠢以外的其他推论是遥不可及的。
– Thornsten S.
18年5月12日在12:25
集体诉讼是普通人与大公司抗争的唯一途径!您只是在以后的战斗中放弃了主俱乐部!
–西奥多·史密斯(Theodore R. Smith)
18年5月17日在13:32
@ TheodoreR.Smith这是集体诉讼的和解清单之一。在大多数情况下,您注意到多少钱吗?阅读:集体诉讼不会使普通人受益,但会使贪婪的律师受益。恕我直言,美国的整个司法系统已经崩溃,我不想参与其中。
– Thornsten S.
18年5月18日在5:34
#26 楼
他们想出售公司。
很明显,至少有一个求婚者确实希望进行有约束力的,不公开的仲裁,并且不威胁对集体诉讼提起诉讼。
我们只能对这个新的潜在所有者将用我们的所有捐款做些评价。
将我们过去的内容作为自己的内容重新许可,然后对我们提起版权侵权诉讼。
,这就是为什么我将删除所有内容和帐户的原因所有Stack Exchange网站都在2018年6月3日之前。我在SO上有10,000多个代表,并且在这个社区中非常重要。
我拒绝让我的善意捐赠的知识和代码落入在道德上模棱两可(最好)的新公司霸主将做谁知道什么,而受影响的大多数人却无能为力。
更新:写完这篇文章后,我从最业力开始删除我的问题/答案。但是版主威胁说,在我删除第5个帖子后,我将封锁我的帐户,并且他们也像以前一样恢复了所有帐户。
我告诉他们,“太好了!删除我的帐户以及所有的问题/答案!”他们说:“嗯,我们现在基本上拥有它!!”并告诉我,我所能期望的最好是不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获得任何社会信用,这对我来说听起来很可笑。有人得知,如果我选择删除我的帐户,无论如何,他们会将这个问题提交某个法庭,因为当时我有大约1k karma,以及他们可能如何匿名化我在StackExchange网站。
这是他们给我发送的信息:“您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归您所有,但已授予Stack Exchange许可,因此您无法请求使用您的帐户删除该内容。您的帖子将与您的帐户有效分离;您的用户名将不再显示在用户名上,而是显示您的非规范化用户名(例如,“ user123456”,其中123456是您帐户的用户ID)。“我自己,公司或开发人员源代码(甚至是开放源代码许可的源代码)的贡献绝对为零。我知道,例如,如果Microsoft重新开始流氓,我可以永久地从GitHub提取这些内容。
但是,例如,LinkedIn收购StackExchange并开始做恶作剧,因为整个b退出,我公司(无法退出)和我们的开发人员(都没有退出)可能会失去对这些代码行的控制,我们将没有真正的法律追索权。
评论
我确定您知道您不能像这样删除所有帖子吗?我的意思是,您可以尝试...但是您不会走得太远。
–蔡
18年5月17日在13:36
我代表公司发言。您的第一个项目符号是错误的。这并没有给其他两个人留下太多的立场,但是,与我写此评论之前的情况相比,这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 Tim Post
18年5月17日在14:01
@TimPost那么,您实际上是在说Stackexchange将永远不会被出售吗?似乎是一个非常大胆的声明。
– joojaa
18年5月20日在10:41
@joojaa:他没那么说。他反驳的声明是“他们想出售公司”。
–基思·汤普森(Keith Thompson)
18年5月20日在21:53
无论如何,该代码已获得一定许可以及所有使用它的人的许可,可以进行Stack Overflow。您不能像这样更改已发布代码的许可证。您可以决定在将来的代码版本中根据其他许可来许可代码,这是您的版权。堆栈交换不拥有版权。他们只是拥有使用您的代码进行显示/使用/传播等的许可。版权仍归您所有。不再是阴谋论者西奥多。
– Tschallacka
18年6月5日在15:58
但是你没有?
–P.Mort。 -忘记了粘土Shirky_q
20 Jan 9 '20 at 12:24
@PeterMortensen我曾尝试过,但主持人扬言要在我第5次移除后屏蔽我的帐户。我说:“太好了!也删除我的帐户和所有问题/答案!”他们说:“嗯,我们现在基本上拥有它!!”请参阅我的帖子,了解为什么这真的很糟糕:-/
–西奥多·史密斯(Theodore R. Smith)
20 Jan 13'2:25
@PeterMortensen我禁止在我下面以及对我工作的所有开发人员,包括我自己,都在Stack Exchange网站上发布我们自己的代码片段(甚至包括我们以前自由发布的开源代码片段)。我可能会选择退出,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SE全部流氓或被Oracle或其他公司收购,它将成为版权的梦IGHT。
–西奥多·史密斯(Theodore R. Smith)
20 Jan 13'在2:26
@PeterMortensen这是他们给我发送的信息:“您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归您所有,但已授予Stack Exchange许可,因此您无法请求将其与您的帐户删除。您的帖子将与您的内容有效分离帐户;您的用户名将不再显示在他们身上,而是显示您的非规范化用户名(例如“ user123456”,其中123456是您帐户的用户ID)。”
–西奥多·史密斯(Theodore R. Smith)
20年1月13日,下午2:35
@Tschallacka和现在SO试图以Theodores和其他所有人的名义更改已发布代码的许可证...
–法尔肯教授
20年1月29日在15:03
@ Prof.Falkencontract实现了从CC-BY-SA3.0到CC-BY-SA4.0的转变,这不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如果不是每个人都同意或已举行投票,只是全面升级许可证就不是很合法,也很不错。此处发布的任何新内容均在CC-BY-SA 4.0下,但与CC-BY-SA 3.0相比并没有太大变化。但是,如果他们将它付诸社区投票,那将是很好的。
– Tschallacka
20年1月29日在15:10
合法与否。他们之前使用MIT许可证也做过同样的事情。社区投票不能决定其他用户追溯重新许可其内容。我敢打赌有些人已经死了,无法更改其执照。
–法尔肯教授
20 Jan 29'15:15
评论
电子退出方式似乎并不特别安全。是什么阻止其他人选择退出我?还是阻止某人抓取每个个人资料链接并选择退出所有人?这似乎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而对于社区回扣的解决方案还没有深思熟虑...如果我发送包含包含其他人的个人资料链接的退出电子邮件,该怎么办?这种退出机制似乎容易受到滥用。
我们愿意冒险将电子邮件作为唯一的方法,因为我们非常有信心,我们无法在您愿意等待的时间内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并制定适当的政策是时候与我们为GDPR进行的其他更改相匹配了。这不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因为它是唯一的选择。
您不认为用户群会在您推迟更改时愿意等待表单,还是SE在他们等待表单时不愿意推迟更改?
@TimPost,老实的问题-您的法律部门是否评估了不安全的退出机制以确保退出请求实际上来自相关用户的事实?我发现,律师会很乐意断言任何人的选择加入/退出身份在该制度下均具有法律上的分量,这是不容置疑的。
@TimPost是否会有对我们的电子邮件的答复或在我们帐户上的标记,以便我们可以确认我们已选择退出?
@TimPost没有人在争论蜗牛邮件!我们希望选择一种安全的电子方式。
@jhpratt你会得到一个。这个社区中的许多其他人都希望昨天对此进行更新,其中包括更方便的方式,例如电子邮件。我不能假装能够取悦所有人。一种更安全的方式即将到来,欢迎您等到那时。我本来希望等到完成之前,但是我会让很多人感到非常悲伤和愤怒。
@TimPost但是,除非采取更安全的手段,否则成千上万的人(在最佳情况下)可能会被错误地拒之门外。你不认为这是个问题吗?
@jhpratt当更安全的方法推出时,如果您想要的话,我们可以非常突出地说“谢谢您退出”,然后让您再次选择退出。我坚信这一点,如果不提供此更新以及今天选择退出,那么滥用此方法的后果将比我们面临的后果要轻。
容易被欺骗的易于设置的退出机制并不难实现。创建一个称为“仲裁退出”的元线程,人们可以在回答“我选择退出仲裁”时发布答案。与其监视电子邮件,不如监视该线程上的新帖子。然后,您实际上将具有与刚刚实施的过程相同的过程,但是通过站点的现有登录系统对退出进行了身份验证。做完了。
@EthanField如果我错了,请纠正我,但是即使有人假装了您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您拒之门外,也不禁止您进行仲裁。然后,您可以选择法院或仲裁。
@EthanField您担心哪种滥用?如果有人可以选择加入,那确实是个问题。但是,即使在极少数情况下有人选择拒绝其他人,也会出现什么可能的问题呢?那只是意味着您保留法律追索权。好极了!你到底输了什么?如何滥用呢?老实说,我不明白您要在这里提出的观点。
据我所见; SE在中途遇到了社区,而且比通常的6-8周要少得多。这场关于虐待的疯狂讨论就像是一个人有太多的时间要寻找抱怨的事情。我对人类的信仰今天下降了一点:(。作为软件开发人员,我们都应该明白,向站点添加功能;尤其是与SE / SO一样大的功能将需要一段时间。
我也希望能听到您对与Stack Overflows仲裁条款相关的强制性保密命令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