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栈交换服务条款第4部分的第二段“限制”如下:


在任何情况下,订户都不得将网络或服务用于...(d)发布任何虚假,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材料,或者删除或修改您未发布的任何材料。您没有发布的任何材料


从技术上禁止编辑其他用户的帖子。我想本来是要说“以使这些内容变得更糟的方式删除或编辑其他用户的内容”,但是当前的措辞并不能这样说。

评论

准备起诉SO和曾经编辑过我的帖子的每个用户。曾经。最后,“为什么我的帖子被编辑了?用户

@Pekka:太好了!听起来像All v All case。

以及[不发布任何]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材料如何。有90%的问题...

哦哦我会被如此禁止!

@slh-在法庭上见! ;)

想一个很好的数字要求赔偿。我应该带些浮华的东西(如$ 88888888)还是带些令人讨厌的东西(如$ 2718281828)?

@佩卡$ 628。显然。

@Pekka-$ 3.1415926535897932x10 ^ ???

$ 6.02e23呢?

@JackManey-那真是很多西蒙子!

简单-只需禁止任何具有编辑者徽章的人即可:)

天哪,我有复制编辑器徽章!这是否意味着我在某些通缉名单上?

等等,人们真的读过这些东西吗?

#1 楼

我们正在研究这个。可能需要几天的时间,因为这需要与律师来回交流。
(d)发布任何虚假,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材料,或删除或修改您未发布的任何材料。





(d)故意发布任何虚假,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材料。


评论


因此,由于“不完整”仍然存在,是否意味着任何不遵守要求发布更多信息(关于答案或问题)的人都违反了ToS?更好,但是似乎仍然比我希望的多。

–cdeszaq
2012年3月30日19:23

“明知”位还表示如果您的答案显示有误(例如,通过其他答案或评论),则您有义务将其删除?

–cdeszaq
2012年3月30日19:25

@cdeszac那是在您发布它的时候。我不认为服务条款中有任何让您永远保持正确的义务

–David Fullerton
2012年3月30日19:30在

知道的(出于澄清目的)

–cdeszaq
2012年3月30日19:32

因此,以前,您不允许发布未发布的材料吗?

– ACK_stoverflow
2012年3月30日20:09

当心我们精明的法律团队!

–杰夫·阿特伍德
2012年3月31日7:05



似乎“西部最快的枪支”问题也已解决! ;-)

– Arjan
2012年3月31日12:03

我故意发布了不完整的材料,以与NDA保持一致。哦,不。

–恢复莫妮卡的森林
18年5月4日在2:05

#2 楼

在讨论的同时,


发布任何虚假,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材料


从技术上来说,这意味着我曾经投票赞成回答的每个人一个错误地违反了服务条款的问题。而且我一路走来也可能受到侵犯。错误的身份


不用说,我的真实身份实际上不是Ninefingers,因此也是错误的。

这些部分的建议修订:


以任何方式歪曲任何信息,使其具有权威性,以致其使用可能对其他用户有害。另一个人,一个人或一个组织。

我不是律师,我只是捏造了这些人,所以请找一个真正的律师与他们联系。我会说要更正,但不幸的是,如果您这样做,我将不得不起诉您。

评论


既然您已经承认Ninefingers不是您的真实姓名,我别无选择,只能禁止您。

–比尔蜥蜴
2012年3月22日在12:17

@BilltheLizard蜥蜴先生,我也必须要求你禁止自己。除非蜥蜴实际上是您的姓氏,否则“ The”实际上是您的中间名。

–user142852
2012年3月22日在12:42

(c)创建虚假身份确实意味着您的屏幕名称不能为“假”

–cdeszaq
2012年3月22日13:15

但是FALSE可以吗?

– fuxia
2012年3月22日15:03

哎呀,“身份”和“名字”不相等。 “ Ninefingers”是您的身份,因为我们可以识别您的帖子是由您(即“ Ninefingers”)发布的。另一方面,应避免使用众所周知的身份,例如“ Ninefingers”。显然,具有屏幕名称(例如“ John”,“ Jim”或“ Mary”)的身份将没有这种限制。无论如何,都应禁止“爱丽丝”。

–恢复莫妮卡
2012年3月22日15:41

我喜欢“伪名称”。这是否表示不允许我称自己为“鲍勃”,但“你好”是可以的:-)。

–本是倒退的
2012年3月22日15:54

@本·鲍勃,玛丽和爱丽丝都是著名的麻烦制造者...

–斯蒂芬
2012年3月22日15:58



@cdeszaq让用户名=!true ...

–斯蒂芬
2012年3月22日16:02

@Ben-“伪名称”更像“ B0b”吗?我的意思是,这几乎是一个名字,就像一个名字一样。

–cdeszaq
2012年3月22日18:05

@AviD别忘了那个偷窥的前夕Eve ...

– ACK_stoverflow
2012年3月30日20:08

#3 楼

我认为关于不张贴“虚假,不准确或不完整材料”的条款需要从编辑部分中删除,并在前面加上“明知”。也许完全删除了“不完整”一词。

,“删除”并不重要,因为用户实际上不能删除内容(所有内容都被软删除,这意味着它仍然存在)

,“ revise”子句只需要删除“不是由您发布”。即便如此,由于可以使用编辑历史记录,因此它实际上并没有像发布新版本那样多地对其进行编辑(which窃有其自身的问题,但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主题。) />注意:我不是律师。以上观点是我个人的观点,并不反映我的雇主,州,国家,星球,星系,宇宙或我所参与的任何其他机构或组织的观点。在禁止的地方无效。

评论


您忘记了“可能无法与其他优惠组合”。

–安德鲁·巴伯(Andrew Barber)
2012年3月22日15:53

您将得到“在任何情况下,订户都不会使用网络或服务...(d)故意发布任何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或修改任何材料的情况。”

– Arda Xi
2012年3月22日23:39

@ArdaXi-不,这就是“从编辑部分中断”的要点……明确阻止这种情况发生。

–cdeszaq
2012年3月23日12:26

@cdeszaq然后也许您应该澄清一下?

– Arda Xi
2012年3月24日在8:58

#4 楼

感谢您让我第一次阅读服务条款...

我刚刚在第5节中注意到以下内容:


“很多网络内容的内容由发布内容的用户或订户提供,并由用户或订户负责。“


这实际上意味着,每个人应对他们发布的任何可疑代码负责(当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有很多东西可以使Stack Exchange免受“订户”如何使用服务的责任。但与实际使站点正常工作的人员无关。


“ 8.赔偿金

认购人将赔偿并保持Stack Exchange及其董事,董事和雇员无害,包括费用和律师费。费用,
由于第三方由于订户访问网络,使用服务,订户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索赔或要求,或者
订户或使用订户帐户的任何第三方侵犯任何个人或实体的任何
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我不不知道这是否符合美国法律在法律上是可能的,但是在ToS中在某处加上以下几句话可能会很好。另一个订阅者发布的内容
。除非此类内容违反本服务条款的其他条件,否则订户
以与Stack Exchange相同的方式对内容提供者进行赔偿。


它...

评论


尽管这是相关的(而且很有趣!),但是如果您想查看对它采取的措施,则应该将它作为单独的元“问题”发布。

–jscs
2012年3月26日21:41



@IuliusCæsar,你认为;为什么?这个问题引起了很多注意:-),正如您所说,这是相关的...

–本是倒退的
2012年3月27日22:01

答案通常不被认为是行动项目。他们只是应该讨论问题中提出的内容。

–jscs
2012年3月27日在22:18